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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宣传口号征集公告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5-04-25 17:19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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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将于20259月在河南省郑州市举行。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以“技能照亮前程”为主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河南省人民政府承办。为进一步传播大赛品牌形象,提高大赛知名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宣传口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43024时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

三、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不得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有悖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公序良俗。

紧扣主题。作品需紧扣“技能照亮前程”的主题,准确诠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突出特色作品应展现大赛举办地河南省及郑州的地域特色,体现历史文化底蕴和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风貌。

(三)富有新意。作品应注重原创性与时代性,在立意构思、表达方式上新颖独到,着力展现新时代技能人才工作的创新活力。

易于传播作品应语言凝练、朗朗上口,具有感染力和传播力,能够形成广泛社会认同。

宣传口号形式不限,可采用对联、广告语顺口溜等形式。原则上每位应征者提交口号不超过3个。

四、奖项及奖金设置

本次活动将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优胜作品1,优秀作品5个,入围作品若干

优胜作品创作者可获得2000奖金优秀作品创作者可获得1000元奖金,入围作品创作者可获得大赛纪念品一份。

奖金为税前金额,以作品为单位发放。

五、作品提交

应征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投送,邮件注明“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宣传口号征集”字样。投稿者需提交《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将宣传口号填写在报名表中并附500字以内的释义说明。

投稿者自行承担参加征集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六、有关事宜

(一)应征作品需保证完整性,完全原创,无剽窃行为,无在先使用行为。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需获得作者的单独同意。

(二)如遇完全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

(三)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67882332

投稿邮箱:xwxcb2025@163.com

 

附件: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宣传口号征集活动报名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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