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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人社办〔2022〕67号文规定,农村学校教师按定向评价的农村学校教师评价标准评审通过的职称,仅限农村学校使用,调入城市学校须依程序转评。 我是2016年在农村学校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2020年调入县城学校,需要转评,就有一段“高职低聘”的经历(也就是被聘为中小学二级教师),在这个“高职低聘”时间范围内,我取得的优质课等证件能否用于以后的副高级职称评定? 文件中多次提到的“任现职以来”是否包括我这段“高职低聘”的经历,这段时间取得的证件以后副高级评定是否有效?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5-04-09 14:55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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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小学副高级职称业绩应为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以来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的本专业工作业绩,未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岗位期间的业绩不能作为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