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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出台青年人才就业创业15条
 
    来源:驻马店市人社局       时间:2024-05-11 11:28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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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驻马店市印发促进青年人才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制定15条具体措施,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驻马店就业创业。

  主要措施包括拓宽就业渠道、畅通就业信息、鼓励自主创业、拓展发展空间、创优环境留人等五方面15条措施。其中,在鼓励自主创业方面,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离校2年内首次在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可按全日制博士生、全日制硕士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不超过3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4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贴息。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载体,按规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在创优环境留人方面,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建设,开发区2024年底前建成使用300套,驿城区2025年底前建成使用300套,再分期实施驿城区1300套、开发区95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建设。对新来驻就业并购房的大中专毕业生给予购房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 万元、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