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河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4年4月17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