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首页>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其他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河南候选人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1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4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 〔2023〕77号
失效时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河南候选人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科技局、国资委,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高校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企业科协,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进程中创新争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开展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工作。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推荐名额

我省可推荐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候选人10名,候选团队2个。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在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紧跟世界科技发展大势,对标一流水平,提出或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科学理论,开辟新方向、探索新路径,取得重大原创性科学发现,作出重要贡献。
    2.面向经济主战场。推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通过技术创新与集成,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形成新技术、新标准、新产业和规模化应用示范等,对产业发展作出实际贡献,已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具有潜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基于科技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展创业活动,具有显著的开拓性和原创性。
    3.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或国家安全重大挑战作出重要贡献。围绕大国重器、装备制造、国防科工和“深空、深海、深蓝”等重大工程领域,引领完成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制造、“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发明创造,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国家安全挑战取得新成果,作出新贡献。
    4.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出重要贡献,突破一批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设备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在脑科学、干细胞治疗等新兴生物技术的临床应用,在医疗救治、生物与新医药研发、中医药、检测设备和疫苗研发、生物育种、食品安全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
    5.社会服务。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公众科学素质提升作出重要贡献。开展科学普及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建议对促进发展和有关问题的解决产生显著成效或得到有关部门重视和批示,推动形成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促进开放合作,推动高水平国际民间科技人文交流与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关注国际组织任职的科技专家;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特色鲜明、群众受益、社会认可;以科技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三长”作用,服务基层卫生健康、农技推广、科技教育、产业发展等作出突出成绩,有典型学习宣传事迹;推进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服务科协事业创新发展,用心用情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建设有温度、可信赖的科技工作者之家得到广泛认可。
     上述工作应当在河南省内完成。
    (三)推荐的候选对象应为中国籍,推荐的个人奖候选人原则上应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推荐个人奖候选人和团队负责人应在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
    (四)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奖的个人(或团队)不重复授奖。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不作为团队负责人被提名。已获得过全国创新争先奖团队奖的负责人,不作为个人奖被提名。个人不得同时作为个人奖和团队奖负责人被提名。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省直部门推荐。各省直单位原则上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

(二)省辖市推荐。各省辖市原则上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

(三)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推荐。全省学会原则上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

(四)其他基层科协组织。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和医疗卫生机构科协原则上可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

四、推荐工作程序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时间紧任务重,各推荐渠道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组织领导,规范工作程序,开展推进工作。
   (二)产生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民主提名、专家评议、公示、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荐对象。
   (三)审核与评审。各推荐渠道要对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通过相关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情况应在推荐报告中明确表述。
   (四)上报。各推荐渠道位向全创新争先奖河南候选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办公室审查通过后组织评审产生河南候选对象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科研生产一线爱国奉献、政治表现好、成就突出、贡献卓著、在国内外产生巨大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团队提名出来,宁缺毋滥。
    (二)各推荐渠道应充分发挥优势,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才。注重提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防领域基层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代表,注重发现优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和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工作者。
    (三)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创新价值、能力、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面面俱到、空话套话,相关内容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参考。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候选人提供总计不超过5项代表性成果,不要求填报重要人才计划、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不应简单罗列。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明确区分个人、团队和单位在科技成果产出中的贡献。对于推荐材料存在夸大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示范效果和经济效益,署名及完成人排序与实际情况不符,未经协商一致单独申报多机构合作的成果等情况,经查实,将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
    (五)公示。公示内容为拟提名对象基本情况和创新价值、能力、贡献摘要,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书面、实名投诉,应及时处理,并明确提出是否继续提名的意见。
    (六)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候选人不提名副或者相当于副级(含)以上个人,候选团队不提名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长年坚持在教学、科研一线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以按科研人员提名。
    (七)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纪律,加强监管,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成绩、贡献、材料骗取荣誉的行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提名工作中徇私舞弊、严重渎职的,经查证后取消提名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提名的资格。对于已获奖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奖项,并收回奖章、奖状、奖牌、证书,终止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八)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人选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在评审工作完成后,根据评审通过人选由省科协统一征求省公安意见;拟推荐人选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征求意见工作由推荐渠道统一组织,不得由拟推荐对象个人或团队办理。
   (九)非涉密渠道的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涉密提名材料(不超过机密级)需单独报送材料。
    六、材料报送要求
    对于非涉密和涉密的推荐材料,各推荐渠道和申报单位应严格区分进行管理、审核和报送。

)书面材料报送要求。非涉密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团队的书面材料可现场报送或采用邮寄方式。涉密推荐的书面材料(包括申报表和有关支撑材料)须以符合保密管理要求的方式打印按有关保密要求现场报送或通过机要交通邮寄至指定接收单位。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推荐公示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情况、推荐意见等。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渠道公章;

2.《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全国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须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或候选团队依托单位以及推荐渠道公章,纸质版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

4.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5.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公示材料1份(可在推荐过程中同步进行);

6.非涉密证明或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

7.《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人选征求意见表》(其中公安部门意见,根据此次评选推荐结果另行通知补交)1份;

8.《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根据此次评选推荐结果另行通知补交)1份;

9.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人员名单1份。

)电子材料报送要求。电子版材料须与书面材料保持一致对于非涉密推荐,请各推荐渠道将报送纸质材料的电子版(wordpdf版本),“推荐单位+推荐人选/推荐团队”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提交后不能更改。

对于涉密推荐,电子版材料使用涉密存储介质现场报送或通过机要交通邮寄。

(三)材料报送时间

现场报送接收时间截至4月底(每天8:30-17:00,邮寄确保4前寄达。非涉密电子版材料应于4月底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因推荐渠道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或候选团队成员本人报送材料。

七、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联合成立全省创新争先奖河南候选人评选推荐领导小组,负责全国创新争先奖河南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申报和评选推荐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各推荐渠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全国创新争先奖河南候选人推荐工作。

省科协联系人:                 0371-65707532

                                   0371-6570775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周松钦 0371-69690113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53号省科协1号楼组织人事部

邮政编码:450008

电子邮箱:hnkxrc@163.com

附件:1.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3.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5.全国创新争先奖推荐渠道工作机构人员名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河南省科学技术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421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任免与表彰奖励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