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首页>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其他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1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14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发 〔2023〕17号
失效时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省直有关单位,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委教育工委管学校,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育工作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授予安阳师范学院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120个集体“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蔡崇等200名个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安爱君等1288名个人“河南省优秀教师”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守三尺讲台,担当时代重任,扎根中原大地,为建设教育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23811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