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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其他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 〔2023〕290号
失效时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妇联,省直妇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中国妇女十三大作出的部署安排表彰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典型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现将有关评选表彰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范围已获得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的女性。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评选范围:河南籍或在河南工作的外省籍,为河南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

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范围: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

(二)表彰名额

表彰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10名,河南省三八红旗手140名,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50个。

二、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候选人从历届河南省三八红旗手中推荐。

3.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5.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推进“十大建设”中奋勇争先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6.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不重复授予。

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推进“十大建设”中奋勇争先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专业奖项。

6.河南省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三)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在锚定“两个确保”、持续实施“十大战略”、推进“十大建设”中奋勇争先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一般应获得过市厅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专业奖项。

6.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不重复授予。    

(四)其他条件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中担当作为。注重推荐在基层一线坚守职责、甘于奉献、不断创造新业绩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女性群体),如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肩负重任、勇攀高峰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中展现担当作为、拼搏实干的女性(女性群体),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发挥独特引领作用的女性(女性群体),以及在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美丽河南建设、体育运动、防汛救灾、民族团结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等各行业各领域作出积极贡献的女性(女性群体)。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成立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工作的重大事项。省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选办),设在省妇联,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妇联应成立相应的评选表彰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审核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推荐。河南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人集体由各市级评选表彰机构按照所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由各市级评选表彰机构进行差额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妇联,省直妇工委均可推荐1名候选人。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推荐对象公示结束后,经所在单位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妇联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各地于2024110日前报省评选办初审。

(二)初审。省评选办对各地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审核后及时反馈初审意见推荐单位根据初审情况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需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社会组织的,根据需要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社会人士的,征求纪检部门、公安部门和居住地社区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企业负责人的,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见附件6)。推荐单位根据征求意见情况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在市级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024122日前将正式推荐材料报送省评选办

(三)复审。省评选办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召开评审会确定拟表彰对象并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决定。省评选领导小组审议推荐和评审工作情况结合公示结果研究决定表彰对象。

表彰形式和奖励办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作出《关于表彰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的决定》。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授予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授予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颁发奖牌、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开展初审、复审两次审核程序,分别在所在单位、市级范围和全省范围三级公示。

(二)坚持面向基层。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重点向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和在县(市、区)及以下工作的各界女性和女性组织倾斜。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不参评,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含二级巡视员)以上的干部不参评县处级干部(含四级调研员)比例控制在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总数的20%以内,企业负责人控制在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总数的20%以内,专职妇联干部控制在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总数的20%以内,妇联组织的比例控制在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总数的1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可按科研人员推荐(特殊贡献是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获得过国家级奖励)

(三)严格评选标准。评选表彰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站在政治大局和工作全局高度组织推荐。坚持以政治表现、业绩贡献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筛选突出典型切实把政治意识强、工作业绩好、表率作用强的单位和个人评选推荐出来。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对拟推荐对象要严把政治关、实绩关、身份关、廉洁关、形象关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事迹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严肃评选纪律。实行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评选推荐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把事迹材料审核关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材料骗取荣誉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或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推荐名额并取消该地区或有关单位参加下一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于已授予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法违纪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称号并收回奖章、奖牌、证书。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对象审批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汇总表、照片。

(一)推荐报告。内容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过程、公示情况等。

(二)审批表。填报《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审批表》《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审批表》《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汇总表。

(三)照片。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提供电子版两寸近期白底正面彩色标准照1张、彩色工作照及生活照各1张。

请各推荐单位于2024122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省评选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明xx市推荐材料)。纸质材料规格为A4纸双面打印。对材料不全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左   河南省妇合会宣传部网络及新媒体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任免与表彰奖励处

  话:0371-65902720

0371-69690225 

  箱:xcb507@126.com

  址:郑州市金水路15号河南省妇联

  编:450003

附件:1.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河南  省三八红旗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和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名额分配表

3.河南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审批表

4.河南省三八红旗手审批表

5.河南省三八红旗集体审批表

6.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7.推荐对象汇总表

 

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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