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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
 
    来源:农民工工作处       时间:2023-11-22 15:04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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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厅联合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强化10项工作举措,全力稳定210万人以上脱贫人口务工规模,稳定脱贫人口务工收入,坚决守住不发生失业导致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截至10月底,全省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外出务工233.65万人,其中省外务工81.26万人,省内县外务工33.03万人,县内务工119.36万人。从事公益岗55.9万人。

  一是强化就业情况监测调度。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和务工收入动态监测,及时关注务工规模和务工收入同比、环比变化情况,实现风险点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二是完善劳务协作机制。深化“1+6”省际劳务协作联盟,适时开展“豫见·省外”系列活动,建立健全省内市际、县际劳务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对接、培训联动,建立常态化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组织“点对点”劳务输出。

  三是大力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将脱贫人口纳入“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重点人群,推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融合发展,落实脱贫人口参加定点培训机构集中培训补贴政策,大力开展劳动预备制、就业技能提升培训。统筹推进10个省级品牌建设,认定一批区域人力资源品牌。

  四是开展全省就业帮扶示范点创建。以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革命老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安置区为重点,开展河南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示范点创建活动。每年评审认定100个“河南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示范点”,根据帮扶成效按照15万元、10万元两个档次给予奖补。

  五是提高以工代赈就业带动能力。围绕实施以工代赈政策的重点工程项目、中小型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和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吸纳当地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参与务工,提高收入水平。

  六是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健康发展。鼓励各地梯次设定就业帮扶车间奖补标准,差异化落实奖补政策,分类扶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探索推广“企业+就业帮扶车间”“联合体+就业帮扶车间”等模式,增强就业帮扶车间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就业带动能力。

  七是切实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科学设定乡村公益性岗位数量和类别,完善乡村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取消年龄、残疾等不合理招用限制,规范招用程序,允许从事非全日制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兼职从事灵活就业,充分发挥兜底作用。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八是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建立新成长劳动力“三项清单”(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教育培训,实现毕业就业无缝衔接。加强脱贫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长期失业青年就业帮扶,优先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九是扶小援微助企纾困稳岗。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力度。

  十是落实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进一步优化补助方式,简化申请、审核、发放流程,最大限度压缩证明材料,确保一次性交通补助“应发尽发”。(豫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