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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公立医院薪酬体系改革的提案》(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167号)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工作的关心,我厅会同省卫健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关于改革医院薪酬分配制度、探索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等内容与目前国家公立薪酬制度改革内容大体一致。对于您提案中的建议我们全部接受。下面,介绍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鼓励知名专家跨机构技术交流所做工作和下步工作打算。
一、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2022年1月,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我省实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印发了《<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22〕1号),主要内容有:一是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根据“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人员的薪酬水平。二是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公立医院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三是加大高层次人才薪酬分配政策倾斜力度。落实人才激励政策,对培养、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参考人才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所需薪酬总量单列,不计入薪酬总量核定基数。科技人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不受核定的薪酬总量限制。纵向和横向项目经费中提取的人员绩效支出,纳入薪酬总量管理,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薪酬总量时予以政策倾斜。四是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主管部门会同人社财政医保部门,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鼓励对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实施年薪制的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原则上是本院职工平均薪酬的2-3.5倍,不实施年薪制的医院主要负责人,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控制在本院职工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倍以内。五是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公立医院考核评价体系,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适当核减薪酬总量。
二、鼓励知名专家跨机构技术交流有关情况
2018年8月,河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河南省委文明办下发《关于成立河南省“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健康科普志愿服务总队医疗志愿服务总队的通知》,正式成立两支由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专家组成的“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行动的主力军。随着“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志愿服务行动在全省开展,两支队伍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已建立覆盖省市县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志愿服务团队260支8221人,良好支撑了行动在全省的全面铺开。两支志愿服务团队跟着“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行动走进贫困户家中,走进田间地头,面对面地指导贫困户健康生活。健康科普志愿服务总队组成健康科普小分队,分赴活动县区每一个乡镇开展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科普讲座,“面对面”向群众宣讲防病治病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医疗志愿服务总队每到一站,在群众聚集的广场、公园、繁华街道等地以及乡镇卫生院开展群众义诊。“中国好医生”徐立然、高延征,“中国好护士”韩文丽,河南“最美医生”“最美护士”等众多行业先进典型以及各医疗志愿小分队还进村入户,为行动不便、路途遥远的患病群众上门问诊,指导康复用药、恢复健康生活。从山路难行的豫北村庄到道路崎岖的豫南小镇,大医大爱行遍中原,即使在最高气温达40℃的淮阳县广场简易棚子里,汗流浃背的医务人员仍坚持耐心、细心地为群众进行义诊、科普。通过活动,在困难环境下锤炼了医德医风,进一步提升了医务人员社会责任,拉进了与群众的心理距离,打造了良好的医患关系。志愿服务团队荣获《健康报》2018医药卫生界“生命英雄——志愿团队”奖。2022年,通过“健康中原行•大医献爱心”乡村振兴志愿服务行动,全省开展健康巡讲3.6万次,覆盖人数24.96万人次,义诊10.9万人次,健康文艺演出249次,发布科普信息138.5万条,发放科普报纸12万份,更新宣传栏、墙18万次,医疗业务帮扶数量4.5万例。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4月7日,我省召开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国家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下一步,我们会同省卫健委、省财政厅就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和督导:一是针对“如何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委员您提出的“改革医院尤其是三甲医院的薪酬分配制度,薪酬支出占医院业务支出的比例尽快提高到一半及以上”的建议开展调研,出台省直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办法等配套政策,并指导各地做好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核定工作。二是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公立医院薪酬分配方案有无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直接或间接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等情况,指导各医院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内部分配办法,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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