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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711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21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22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3〕19号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10711号提案的答复

您好!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提案》由我厅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工信厅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提案中有关人社工作方面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一是持续完善人才政策体系2022年,我省出台了1+20”一揽子人才政策体系,其中,我厅研究制定了《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行动方案》、《潜力人才筑基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省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等5个政策文件,对标人才工作发达地区工作理念和政策措施,聚焦我省人才政策吸引力不够强、人才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全面优化现有人才政策,形成涵盖各领域、全周期的人才政策闭环链条,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人才活力。二是加强人才引进力度。连续举办五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大力延揽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团队),持续推动高质量人才项目合作和创新创业项目落地。三是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首先,统筹实施重点人才培育项目,开展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初步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上下衔接、结构合理、梯次递进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其次加强人才项目资金支持。增设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中原技能大师、中原青年博士后创新人才遴选项目,对项目入选者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支持经费,专项用于自主选题研究、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等支出。最后,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分类分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大规模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全省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突破120万人。

二、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

2022年,失业保险处按照发展社会保障事业“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多个涉及“降、缓、返、补、扩”政策的文件。首先,《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5号),要求各地大力推广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精准发放的“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规定符合条件的大中小微企业可以按照既定比例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最高返还比例可达90%其次,制定《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38号)并参与制定《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7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最后,《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232号),202212月底,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补助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一是培育人力资源品牌。2022年,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领导小组印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技领〔20222),重点打造河南织女”、“豫匠工坊”、“河南电商”等十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计划2025年底实现品牌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明显提升,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效果显著增强。二是加强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依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强力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全面提升职工职业技能水平,指导企业自主开展技能岗位人员定级晋级评价,支持企业与院校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并给予补贴,支持企业职工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促进优秀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2023621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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