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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提高产业技术工人技能津贴的建议》,由我厅会同省总工会、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共同办理。经与上述部门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我省技术工人技能津贴标准不高,应加强技工人员薪酬补贴等建议,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履职尽责、一心为民的情怀。如您所言,技术工人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在我国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阶段,对技能人才、大国工匠的需求尤为突出。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这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措施,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通过您的建议,我们更深刻理解了人社、工会、国资、财政等部门肩负的光荣职责,通过促进劳动者技能成才、技能增收,迅速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提升产业竞争力,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近年来我们在这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政策体系。2019年1月,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明确:“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补助性津贴制度,支持企业根据经济效益等情况,设置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补贴。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被企业聘用且在生产一线工作的技术工人,企业可给予岗位补贴”。2021年7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创新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方式,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对夜班津贴、作业环境津贴、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各类津贴提出指导意见。2022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明确:“支持企业设置带徒津贴,引导高技能人才发挥传帮带作用”。2023年1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中指出:强化技能价值导向,引导企业健全培养、使用、评价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原则上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收入增幅不低于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人均工资收入增幅。支持企业为高技能人才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和年资(年功)工资制度,探索完善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股权期权激励和市场化项目购买机制,企业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2023年4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23〕13号文件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国有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强化技术技能导向,制定完善适合本企业的津贴补贴项目和实施办法”。通过几年努力,关于企业技能人才的薪酬和津贴补贴政策体系基本建立。
二是稳步推进企业技能人才津贴补贴工作。为充分保障企业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地位,政府部门有关企业工资福利和津贴补贴政策以指引、指导为主,各地主动把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与津贴补贴政策融入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作为省委大力推进的“人人持证 技能河南”建设重要内容,打造“培训--持证--增收”一体化机制,帮助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增收的制度。在薪酬分配制度体系方面,引导企业突出技能要素与技能人才价值,鼓励企业对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领军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薪酬制、特殊专项奖励,并探索实施中长期激励。在薪酬结构设计方面,引导企业结合技能人才特点,设立既符合薪酬分配理论又符合技能人才劳动价值特点的工资单元,统筹设计岗位绩效工资制,在津贴单元设计方面,企业可设置专项技能津贴,更好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2021-2022年,全省共筛选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试点企业100家,及时总结典型样本企业8家,以成功案例引领更多企业主动参与改革。济源示范区选取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金利金铅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原特钢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作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试点企业,有关部门为试点企业提供业务培训、管理咨询等服务,帮助企业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通过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工人津贴补贴制度,激发广大技术工人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全省涌现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梁兵、陶留海、牛雪平等一大批技艺精湛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
三是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每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22年9月,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总体目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发布了河南省2022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2022年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不设上、下限,适用于省内城镇各类企业工资分配。2022年11月,我们发布河南省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将企业技能人员工资价位信息单独发布,指导企业通过协商方式逐步提高工资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建立技能人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大力推进技能人才相关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技能导向的用人制度。推行“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研究制定全省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办法。鼓励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特聘岗位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支持产业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优势、攻关创新、管理班组、带徒传技。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二是强化政策和机制保障。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待遇相统一的政策,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和使用效益,建立通报、督导、考评制度,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整合各部门有关技能培训、和谐创建、表彰奖励等政策,增强政策吸引力。三是加强薪酬业务培训指导服务。充分利用各部门优势资源,借助社会研究机构力量,组建企业薪酬领域的专家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岗位分析、薪酬设计等具体指导服务。将各地重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作为培训对象,讲解实用案例,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
相信在省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下,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必将为我省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
2023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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