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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军工专家参评省市人才荣誉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您在提案中反映的“军工人才在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申报时,所获军工集团级别荣誉获奖作为行业获奖不被认可”的问题,我厅高度重视,及时与有关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沟通(军工涉密人员须通过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答复如下:
诚如您所言,军工单位高层次人才是我省高层次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安全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开展省级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中,鼓励全省各行各业的高层次人才(含军工单位涉密人才)申报,对所有申报人选均一视同仁,从未对军工涉密人才设置任何障碍或壁垒。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条件是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的,覆盖面较广,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般情况下,申报人员可以根据规定的申报条件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申报资格。我们在申报材料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申报人员所获奖项与申报条件规定的奖项不相符,为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常根据申报人员所获奖励级别、颁发机构性质来判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对于与申报条件所列奖项同级别的政府奖励予以认可。否则,邀请相关行业专家予以评判。
有些军工涉密人员所获奖励非政府奖励,且因为保密需要,申报材料都进行了脱密处理,有关专家无从判断申报人员学术水平和业绩贡献。加之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是竞争性选拔,申报指标有限,竞争激烈,导致出现军工涉密申报人员落选的情况。
对于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根据军工单位所属集团级别,认定集团获奖等同地方相应级别获奖”的建议,我们表示理解和尊重,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根据军工涉密人员身份的特殊性,力争提出可行的支持措施。在今后开展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时,对军工涉密申报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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