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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将“中原学者”纳入省二级医疗保健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才在加快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高端引领和关键支撑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把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作为“十大战略”之首。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锚定“两个确保”,建设现代化河南,出路在创新,关键在人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规范的高层次人才评价、激励体系,2021年4月,省委人才办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进行修订,对认定分类、认定条件、支持政策和待遇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目前,修订后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社办〔2022〕23号)已印发全省实施。
新的认定办法中,中原学者经专家评议后,将被认定高层次人才,享受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支持政策。
为切实做好经认定后的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实施细则》(豫卫人[2022]8号),高层次人才纳入相应保健范围。我省干部保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尽职、共同保障”的原则开展,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省直保健对象医疗保健服务工作,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负责各地保健对象医疗保健服务。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也将参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实施细则》,制定本地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工作措施,做好相关医疗保健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升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工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高层次人才身心健康。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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