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有效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和诸多风险挑战,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劳动就业
截至年末,全省就业人员4840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2627万人。全省就业人员中,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24.2%;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占29.9%;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占45.9%。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25.3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65.3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40%。
全年促进65.9万名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总体就业率93.3%。选派3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7.6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3134.33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878.36万人、占59.9%,省外输出1255.97万人、占40.1%。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0.4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84万人,公益性岗位安置5.19万人,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全年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8.28亿元,扶持7.09万人自主创业,带动和吸纳就业24.97万人,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51.43亿元。新增返乡创业20.23万人,带动就业76.33万人。
截至年末,全省共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639家,从业人员3.87万人。全年共为39.34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帮助818.92万人次劳动者实现就业和流动。
二、社会保险
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515.51亿元,比上年增加465.47亿元,增长22.7%;基金总支出2428.62亿元,比上年增加156.06亿元,增长6.9%。基金累计结存1978.95亿元。
(一) 养老保险
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695.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0.87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35.35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基金支出2331.75亿元,比上年增长8.1%。基金累计结存1836.01亿元,其中基金委托投资运营规模 376.17亿元,当年投资收益额15.42亿元。
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377.23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8.7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841.2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535.9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7.15万人和11.56万人。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25.84亿元,比上年增长26.0%;基金支出2108.98亿元,比上年增长8.6%。基金累计结存1085.89亿元。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增幅4.5%。
全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318.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2.16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431.66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9.50亿元,比上年下降1.0%;基金支出222.77亿元,比上年增长3.7%。基金累计结存750.12亿元。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补贴标准达1296元,位居中部六省第一位。
全省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人数278.3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09万人。全年职业年金收入137.26亿元,年金支出11.07亿元。年金累计结存639.91亿元。
全省有1897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67.52万人,企业年金积累基金345.06亿元。
(二)失业保险
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04.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9.07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9.37万人,与上年末持平。全年累计支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6.88亿元,惠及企业1.11万户、职工91.11万人;为65.73万人发放失业补助金30.03亿元;支付技能提升补贴0.82亿元,惠及职工5.23万人。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6.74亿元,比上年增长43.1%;基金支出64.72亿元,比上年下降28.5%。基金累计结存81.04亿元。失业保险金标准分类分别提高到每月1600、1440、1280元,月人均水平达1494元,比上年增长1.5%。
(三)工伤保险
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045.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5.47万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97.72%。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6.94 万人,比上年增加2.21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3.15万人,比上年增加0.52万人;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1.35万人,比上年增加0.14万人。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3.43亿元,比上年增长86.2%;基金支出32.15亿元,比上年增长27.4%。基金累计结存61.90亿元(含储备金7.63亿元)。
三、人才人事
(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全省共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8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07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36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820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89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00人,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4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2230人,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518人,省特聘研究员43人。累计设立博士后流动站81个、工作站225个(其中工作站分站64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64个,累计招收博士后6746人,其中2021年招收博士后1020人。累计建成留学人员创业园14家,2021年新增留学回国人员3618人。全年认定高层次人才1139名,通过高级职称评审3.6万人,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23万人。
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延揽各类人才5.7万人,签约人才合作项目403个。组织代表团参加第一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摘得金牌2枚、银牌3枚、铜牌1枚,荣获优胜奖8项。全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151.09万人次。举办4期国家级研修班和10期省级研修班,培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796人次。选派3名专家参加人社部高级专家国情研修班,选派49人赴外省研修学习。开展4期国家和省级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签订长期合作项目20个。
(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启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截至年末,全省共有就业训练中心160所、民办培训机构1951所,全年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99.27万人次,其中补贴性培训232.98万人次。全省共有职业资格评价机构404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860家、职业资格评价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2.53万人,经评价认定全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含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人数达58.19万人,其中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达24.68万人。全省共有技工院校95所,在校学生30.77万人,全年招生11.84万人、毕业11.50万人、面向社会开展培训27.37万人次。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基本实现全省覆盖,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率超过9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全面推行,全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4万人。全年评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364名。对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31个集体和4029名个人予以奖励。
(四)任免与表彰奖励
提请省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8人次,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免省政府领导和省政府组成部门正职36人次。组织10名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先进代表赴京参加建党百年庆典活动,选拔推荐3名先进代表担任北京冬奥会火炬手。参与脱贫攻坚表彰评选推荐,65个集体和86名个人受到国家级表彰。评选推荐部级表彰15项,推荐集体59个、个人89名。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204个表彰项目并规范实施。清理规范302项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合并35项、取消117项。参与组织22名省管干部参加第七次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
四、工资分配
全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872元,比上年增加4633元,增长6.6%。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117元,比上年增加1384元,增长3.0%。
2022年1月1日起,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900元、1700元、1500元分别调整为2000元、1800元、16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9元、17元、15元分别调整为19.6元、17.6元、15.6元。发布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
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决算和负责人薪酬备案制度有效落实,全省企业薪酬调查和制造业人工成本季度监测圆满完成,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政策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医务人员工资福利、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得到切实保障,工资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
五、劳动关系
截至年末,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8.68万份,覆盖职工724.49万人。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734户,涉及职工30.77万人。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5.05万件,涉及劳动者5.44万人,涉案金额11.49亿元。全年办结争议案件4.60万件,调解成功率为68.3%,仲裁结案率为98.0%。
全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立案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4212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6.52万户,涉及劳动者133.61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与4.22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7.6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6.87亿元。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办结工资类案件3953件,为6.54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报酬6.27亿元。推进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完成2267家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向社会公布33起重大欠薪违法行为,22家企业列入欠薪“黑名单”。
六、行风和基础建设
编制实施《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河南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推动人社部与省政府签署《共同推进“技能河南”建设备忘录》《共同推进河南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促进乡村振兴合作备忘录》。有序推进各项“十四五”规划和部省备忘录落实落地,实现良好开局。
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项涉企经营许可“证照分离”,9项证明事项免“证”即办,21项人社高频事项全省“一证即办”。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部530项社保业务全省通办,18个事项跨省通办,220项社保业务在各社银合作网点“一体通办”。扎实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人社领域86个关联事项打包合并成“企业招用员工”“职工退休”等10个“一件事”,25个高频事项全部提速50%以上,行政许可办理时限压缩95%。深入开展“厅(处、局)长走流程”和干部暗访调研行动,2000余名人社干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全过程体验办事流程,发现并解决300余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
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截至年末,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10922.47万人,累计签发电子社保卡4518.88万张;联合卫生健康、医保、财政、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实现社保卡在就医购药、财政补贴发放、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领域的推广应用。统筹推进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大数据分析、系统集成、工程监理等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顺利完成“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等18个核心业务系统迁入省政务云平台,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全年全省各级12333电话咨询服务945.86万人次。
注:
1.全省就业人员及分三次产业人员数据、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河南省统计局。图1中,2017-2019年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构成数据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修订。
2.本公报中相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全省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数据来源于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
3.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