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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提案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056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15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6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2〕36号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50056号提案的答复

您好!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的1250056号提案,我厅高度重视,并积极会商省教育厅,落实办理意见。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结合我省职业资格证书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关系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我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河南作为全国第一教育人口大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达70.6万,居全国首位,受“7·20”洪涝灾害和多伦疫情的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省有关部门及全省高校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真抓实干、通力协作、共克时艰,圆满完成了“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稳定”的工作任务。

2022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人数约81.7万人,规模和增量均创新高,再加上往届未就业人员和留学归国学生,待就业毕业生总量将达百万,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形势严峻。河南人社、教育系统坚持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早谋划、强统筹、重落实的思路,扎实做好2022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关于继续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我国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资格目录,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所涉职业(工种)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2020421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等七部委印发通知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部分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政策时效截止2020123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明确要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需要,合理安排公共部门招录(聘)和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12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我省将遵照执行。

二、关于加大对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实习单位补贴力度        

我省已出台具体政策措施,促进用人单位吸纳就业。一是促进企业吸纳就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惠企稳岗扩就业政策对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新招用员工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当年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二是大力开展就业见习人社、教育、财政等十部门联合实施“梦想启航-河南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今年我省计划募集就业见习岗位10万个。对吸纳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就业见习的就业见习单位,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期满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三、关于“鼓励校企合作,加大高校与企业的定向委培招生规模,推进产教融合以及“转岗”培训”

人社厅、教育厅将全面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省、

人才强省战略”,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启动实施2022年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面向应届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开展订单、定岗和项目制等就业创业培训,全面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完善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政策,建立1+X ”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融通体系,推动400家左右院校备案评价机构并开展工作,确保毕业生至少取得一本技能等级证书,评价取证80万人(含高级工以上31万人)以上。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允许先参加考试评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是促进校企“双元”育人。持续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坚持工学结合,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推动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相匹配。全面推广“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建设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全面推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年完成补贴性培训3万人以上。三是健全招生、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就业评价对教育教学的反馈和指挥棒作用推动学科学院调整优化,着力打造“学院、学科研究院、产业研究院”共同体。构建定位准确、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特色鲜明的本专科专业结构,切实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着力实现毕业即就业目标。

再次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省高校就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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