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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67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3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2〕8号
关于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367号建议的答复

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由您领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就业安置和履约服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是深化医改、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现阶段提升农村基层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治本之策,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现阶段我省补充基层卫生人才的重要渠道。

一、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服务体系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联系服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座谈、走访慰问等活动,密切与定向医学生联系,经常性了解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的思想、工资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格外关注长期在基层艰苦岗位上工作的定向医学生,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落实好定向医学生的工资和补贴发放等相关保障工作,解决定向医学生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建立导师培养制,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在思想上引导、业务上帮带,促进其健康成长,形成关心关爱定向医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引导人才下沉,给基层提供人才支持,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在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对条件艰苦地区的工作人员可按照每月不高于100元的标准适当提高。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我厅出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对长期扎根在农村基层工作的执业医师,取得中级职称后,继续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服务的,除按正常程序晋升高级职称外,连续工作满10年者,可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并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向聘用。

三、引导定向医学生合理有序流动。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定向医学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确有特殊原因,经用人单位同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可在县域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流动;经流动双方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并报省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定向医学生可以在本省份内跨县域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调整,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袁代表,以您领衔的各位代表提的建议,对我厅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很有意义。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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