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首页>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 建议答复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597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3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2〕24号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第597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健全农村本土人才创业暨推动乡村振兴保障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本土人才回流机制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摆在突出位置,做出统筹安排。目前,我省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工作格局,形成了人社部门牵头抓总,农业农村、财政、发改、乡村振兴等部门各司其职、协作推进的工作态势,推动返乡创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完善返乡创业人员在招聘用工、场地使用、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农民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平等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政策,加强农村劳动力流动监测;二是建立返乡创业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的“双招双引”联动机制,推动在豫籍人才相对集中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设立服务站,建立豫商豫才联络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充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鼓励市县与省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加大对初创期、种子期创业项目载体的支持力度。落实中央财政分担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各地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

二、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本土人才服务管理机制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返乡创业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发展,我们在服务管理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开展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示范项目、返乡创业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评审认定和“河南省返乡创业之星”选树工作,落实财政奖补资金,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持续举办“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为返乡创业者们提供出彩机会、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促进项目成长转化,营造崇尚创业、敢于创业、竞相创业的社会氛围;三是广泛运用新闻媒体、短信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普及返乡创业一揽子政策,推广了一批返乡创业成功模式,宣传了一批返乡创业先进典型。

下一步,我们将在持续强化各项支持返乡创业政策措施基础上,适时开展全省返乡创业现场观摩活动、返乡创业专家服务基层活动、返乡创业专题调研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指导各地探索政府向市场主体购买创业服务机制,吸引创业服务行业优质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返乡入乡创业服务,鼓舞返乡创业者的自豪感、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

三、关于加大本土大学生回乡服务政策保障力度

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达81.7万,连续4年居全国首位,较上年增加11万人,总量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省已出台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强化就业服务和兜底保障。在完善工资待遇保障政策方面,落实对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才,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落实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的立法基础是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针对本土大学生回乡服务人员,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均可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自主权,合理设置基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对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等可进行专项或单列计划招录招聘,有关政策已在历年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招录中体现。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实施“一二三四计划”,即出台一系列统领政策、强化两阶段就业服务(离校前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开展三项能力提升行动(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业见习)、畅通四条就业渠道(促进企业吸纳就业、稳定政策性岗位招录、鼓励自主创业、引导灵活就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稳定有提高。

感谢贵单位对就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202262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