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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待遇是否按照豫人社办【2021】63号文的标准执行?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2-04-02 11:01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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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离休干部抚恤金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和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33号),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