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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常感谢您对就业问题的关注和关心。
《关于我省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拉动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投入问题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牢牢稳住我省就业基本盘,省财政、人社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做到应支尽支。“十三五”期间,中央及我省各级财政累计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60.6亿元,年均投入32亿元并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因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我省就业工作连续三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中央财政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对我省给予倾斜支持,资金分配额度位居全国前列。
二、关于支持就业的财税优惠政策问题
近年来,省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坚持把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用足用好减税降费政策,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授权顶格出台实施阶段性减免优惠政策。特别是2020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财政、税务、人社等部门大力支持,打好税费“免、减、缓、返、补、降”等政策组合拳,帮助企业纾困发展,2020年新增减税降费800亿元,促进了就业优先政策在我省落实见效,稳住了全省就业基本盘。
三、关于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培训问题
大力实施就业重点群体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劳动力技能提升行动。一是对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参加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共组织开展大学生培训35.06万人次,财政补贴资金0.96亿元。同时,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系列政策措施,2019年,省人社部门会同教育、公安、财政、人行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同时,把有就业创业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服务系统,实现“一处登记、全省服务”。二是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免费技能培训。2019—2021年,计划培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180万人次。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共组织开展农村转移劳动者培训(含在岗农民工培训)176.65万人次,财政补贴资金9.93亿元。三是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按规定落实助学金和免学费等政策;对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贫困家庭,按政策给予补助。2019—2021年,计划培训75万人次以上,其中技能提升培训占比60%以上。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共组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及贫困家庭子女培训47.25万人次,财政补贴资金3.76亿元。
四、关于互联网就业平台建设问题
从2017年开始,省人社部门坚持“信息化引领、数字化转型”的发展理念,着手建设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努力搭建为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系统用户提供“主动服务”“互动服务”的载体。系统于2019年1月1日在全省五级(省、市、县、乡、镇)全面上线应用。截至2021年5月1日,全省通过系统办理业务综合办结率99.8%,群众办事更方便、工作人员办公更便捷、业务监管更有力。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六稳”“六保”要求,着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强化就业培训,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全力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各项工作,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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