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各地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