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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
根据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要求,我厅组织专家组对商丘市柘城县职业教育中心进行了考察、评审。专家组认为该学校办学条件、占地面积、实习实训场所、师资队伍、专业建设、制度建设等基本达到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经第55次厅务会研究,批准设立为商丘蓝之梦高级技工学校,由柘城县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
商丘蓝之梦高级技工学校设立3年内,高级工学制教育在校生比例应不低于50%,高级工以上年培训规模不低于800人次,年培养培训规模应达到4000人以上。同时要进一步扩大中级工培养规模,为高级工以上技能人才培养提供生源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拓宽资金渠道,优化专业设置,提升各类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和培养质量,努力使学校办出特色、办出品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商丘蓝之梦高级技工学校的举办和管理单位要把学校发展作为深化技工教育改革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抓手,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度重视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要指导学校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根据当地产业布局特点,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专业,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和提高培养质量,加快建设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队伍。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职业能力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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