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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16-09-09 16:06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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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社部的有力指导下,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大局,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主动作为、稳中求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劳动就业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4.52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8.7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9.29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42.4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96%,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组织8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2015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2814万人。其中,省内转移就业人数1653万人、占58.7%,省外转移就业人数1161万人、占41.3%。

2015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截至2015年底, 146个县(市、区)完成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改革任务。全省共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468家,从业人员2.56万人,其中公共服务机构562家,经营性服务机构906家。全年共为10万多家用人单位提供了形式多样的人力资源服务,帮助200多万人找到工作或转换了工作岗位。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平稳。全年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515.98亿元,比上年增加188.7亿元,增长14.2%。基金总支出1310.66亿元,比上年增加201.97亿元,增长18.2%。

2015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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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一) 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362.6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7.3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46.22亿元,比上年增长15.5%。全年基金支出1017.9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236.81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508.7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7.16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48.95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59.7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9.7万人和17.45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6.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52万人。年末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370.1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6.83万人。

全年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7.24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其中征缴收入643.69亿元,比上年增长6.9%。全年基金支出863.73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年末基金累计结存936.87亿元。

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853.9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14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305.19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8.98亿元,比上年增长35.7%,其中个人缴费39.68亿元。全年基金支出154.17亿元,比上年增长54.2%。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99.94亿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344.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87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200.7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3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144.1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3.46万人。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864.13万人,参保退休人员336.5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9万人和9.43万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2.1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3万人。

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9.14亿元,支出242.3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7%和14%。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56.91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2.93亿元),个人账户积累148.95亿元。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783.3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04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6.8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65万人。年末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8.2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9万人。全年共为0.23万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0.17亿元。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3.76亿元,比上年下降10.6%。全年基金支出18.63亿元,比上年增长13.4%。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59.38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856.6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97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90.4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65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23283人,比上年增加116人。全年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11806人,比上年增加380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4.97万人,比上年增加0.36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2.12亿元,比上年下降4.5%。全年基金支出20.16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8.74亿元(含储备金8.48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609.4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29万人。全年共有16.54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0.85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74亿元,支出11.6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1%和24.4%。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6.67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截至2015年底,全省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6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3个,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1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492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29人,省特聘研究员4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630人,职业教育教学专家206人。

2015年,全省48.39万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26.59人取得各类资格证书。全年评审高级职称1.84万人、中级职称4万多人。

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9家,留学回国人员总数达2万人,其中2015年回国0.31万人,比上年增长10.7%。全省设立博士后流动站64个,工作站145个,工作站分站28个,博士后研发基地285个,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50个,累计招收博士后2747人。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推进,全年全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10.52万人次,接受继续教育达135.4万人次。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个,省级基地49个,指导各省辖市、各部门建设市(厅)、县级基地240个。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49所,在校学生26.67万人。全年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45万人。年末全省共有民办培训机构996所。全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22.53万人,共组织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44.07万人,其中创业培训15.8万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01.28万人,劳动预备制培训15.69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43.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1万人。

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492个,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12381人。全年共有62.9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比上年增长1%。 53.63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1.51万人。

全年执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75项,资助聘请高层次外国专家达1884人次,执行出国(境)培训项目64项885人次,实施国际化人才合作项目22项、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计划项目24项。

四、公共人事管理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有公务员37.34万人,其中党群机关6.97万人,行政机关25.98万人,参照公务员4.39万人。组织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全年共招录公务员9422人。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全年全省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25.3万人次。

全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基本实现全覆盖,截至2015年底,98%的事业单位实行了聘用制度。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全年全省共招聘35597人。省直和省辖市及以下分别招聘2235人和33362人。

2015年全省接收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1238名。除16名师职干部外,安置到机关(含政法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956名,事业单位261名,自愿到企业5名。全省接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407名。

五、工资分配

2015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403元,与2014年的42179元相比,增加了3224元,同比增长7.6%。2015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0546元,与2014年的27414元相比,增加了3132元,同比增长11.4%。

2015年7月1日起,全省执行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1250元、1100元分别调整为1600元、1450元、13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5元、12元、10.5元分别调整为15元、13.5元、12元。

全面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实施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继续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试调查比较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2015年末,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6.6%。

截至2015年底,经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10.54万份,签订率达到95%。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539户,涉及职工20.84万人。

2015年全省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3.53万件,涉及劳动者4.33万人,涉案金额8.43亿元。其中各级仲裁机构共立案受理案件2.38万件,涉及劳动者2.87万人,涉案金额6.28亿元,当期结案率97%。

2015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6108件,主动监察用人单位6.63万户,涉及劳动者307.07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与19.54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21.4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6.94亿元,督促2175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53亿元。

七、基础建设

2015年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2件、应诉661件,其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1件、应诉44件。全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核规范性文件31件,备案31件,法核率100%,备案率100%。

2015年全省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范围进一步扩大,10个县(市、区)、40个乡镇(街道)开展基层服务设施项目建设。2010年项目启动以来,共支持73个县(市、区)、292个乡镇(街道)开展基层平台建设。截至2015年底,已有35个县(市、区)、193个乡镇(街道)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社会保险服务总则》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两项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积极协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焦作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标准化试点进行评估和验收。

截至2015年底,全年全省累计发行使用社会保障卡6036万张,其中2015年新增发行使用4436万张。就业信息系统、社会保险核心业务统一应用软件、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系统、基金监管系统已覆盖全部省辖市。省本级和18个省辖市开通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业务,全年来电总量达230余万次。

注:

1.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河南省统计局。

2.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