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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协十二届第三次会议1230927号提案内容,结合省财政厅、教育厅和省税务局的协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就业是民生之本。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紧紧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要求,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已连续四年将“新增城镇就业”纳入全省重点民生实事。2017年以来,我省就业工作连续三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是全国唯一连续三年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省份。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就业形势更加复杂严峻,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税务等部门坚持把稳就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力以赴稳定我省就业大局。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稳就业保民生资金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大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实施积极的支持就业财政政策,累计筹措就业补助资金127.9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15.81亿元,省级财政投入3.9亿元,市县财政投入8.23亿元,有力地保障了我省就业创业工作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紧紧围绕就业工作总体目标,在财政投入上加力提效、在贯彻落实上持续发力、在制度建设上再出实招,积极做好稳就业工作,推动实现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二、扎实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
2009年我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以来,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六路并进”,针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加大,全省人社部门每年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0万人以上,逐年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由“输血”变“造血”。
(一)强化技能,开展基地式培训。各地与培训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培训基地,开展品牌培训。如,濮阳市与58同城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的专业培训基地,由政府投资300余万元对实训场地进行硬件升级改造,进行封闭式管理,享受免费培训、免费考证、免费住宿,包教、包会、包就业待遇,培训结束后由58到家统一安排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郑州等地外出就业。
(二)广开思路,开展针对性培训。农村劳动力从事岗位多以体力为主的普工岗位,市场岗位需求量大,岗位失业率低,再就业率高。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需求及主导产业,免费提供服装加工、手工编织、来料加工等技能培训,方便其居家灵活就业。结合当地特色农业产业,开展农产品加工、种植养殖等实用技术培训。结合企业用工需求,采取“订单式”“就业式”学制教育和专业技能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结合当地劳务品牌,开展技能培训,如长垣厨师、唐河保安、鲁山绢花、林州建筑等。
(三)增强服务,开展创业培训。在新型国际贸易关系的影响下,部分沿海企业经济受到冲击,部分企业存在裁员风险,会对我省外出务工人员的就业有一定影响。各地采取直接培训和购买服务等手段,积极探索“互联网+创业培训”新模式,利用农业厅、科技厅等多种培训资源,为返乡创业提供多层次、多类别、多阶段的创业培训。同时,组织专家开展巡回实地辅导服务活动,提高创业辅导的针对性、差异性和实效性。
(四)建章立制,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2015年,我省出台《河南省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规划(2015—2020年)》。2018年初,我省出台《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培训活动,推动职业培训工作从政府主导向依法促进转变、从注重规模数量向强化内涵质量转变。加强统筹、形成合力,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多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增强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培育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五)强化管理,加强质量评估和监督。对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目录、返乡创业培训目录、家服行业培训目录和特种行业目录等,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调整。利用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备案审核制度,实现信息联通共享。实施农民工培训实名制管理,指导地方建立培训台账,对培训机构和培训过程、培训结果要加强监督,实时监控,严格考核验收,并将其纳入年度地市评先考核范畴。
三、加大税费优惠政策执行力度
(一)为促进就业创业,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普惠性税收减免和专项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比如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为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国家出台了一系统扶持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是对纳入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二是河南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三是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各类单位和个人,可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四是免征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既是民生,也是国计。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2020年我省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66万,比2019年增加近5万人,总量居全国第一。受突发疫情影响,全国用人单位招聘需求下滑、线下招聘活动停止,毕业生就业压力增大。为做好2020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尤其是疫情期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教育部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力以赴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一)拓宽就业渠道。落实国有企业招聘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动员中央在豫企业、我省国有企业扩大高校应届毕业生招用规模;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各级事业单位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比例,开发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扩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从去年1100人增加到今年的2600人。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上限分别调整到20万元、3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运营补贴、一次性开业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支持中国中原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培育一批高校创业孵化基地。鼓励发展平台经济、小店经济,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就业,落实对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拓展灵活就业新空间。
(二)提升就业能力。大力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凡参加线上培训的,给予在线培训补贴;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根据各地疫情防控情况,适时恢复线下职业技能培训。对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贫困劳动力、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费补贴。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支持企业、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设立见习岗位,扩大见习补贴范围,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对受疫情影响见习暂时中断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
(三)优化就业服务。加强数据共享与衔接,按照规定时间节点与教育部门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工作。推广应用“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把有就业创业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服务系统,持续跟踪服务,实现“一处登记、全省服务”。优化就业事项办理程序,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实现“一网办、一次办”;对受疫情影响延迟离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持续发挥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作用,培育壮大一批大学生网络就业平台,适时开展线下校园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高效对接。落实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举办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专项活动,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就业创业搭建更高平台。同时,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他们认清形势、转变观念,理性择业、积极就业。
(四)强化兜底保障。拓宽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范围,延长发放时限。加强对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少数民族等高校毕业生群体的精准帮扶,完善帮扶台账,开展送岗位、送信息等“一对一”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难以实现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利用公益性岗位等予以兜底安置。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类就业歧视。依法严肃查处“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高校毕业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简化办案方式,开辟“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处理,切实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合法权益。
五、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2019年以来,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面使用“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办理就业业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共建立系统用户3.4万个,通过系统办理业务1869.4万笔,办结1810.9万笔,日均办理量3.8万笔,综合办结率96.9%。就业信息系统使用以来,群众办事更加便捷。以就业数据中心为枢纽,实现网上办事大厅和核心业务系统“两个平台”、面向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的两项手机APP应用、“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满足业务多渠道、多入口、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需要,实现各类就业民生事项的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极大地推动了就业创业工作便民、利民。
(一)打通数据壁垒。接入省政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APP,获取公安、工商等部门数据,实现与省政府各部门间信息共享;开发系统接口,完成与社保、职业培训、求职招聘等系统对接,实现各业务之间数据共享和查询比对。精简群众办事材料,优化经办流程,实现“一网通办”。
(二)创新监测手段。运用移动定位和行为轨迹等手段,分析全省人力资源分布,监测农村劳动力等人员流动情况,为政府部门制定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三)提供精准服务。依托就业困难人员精准帮扶、就业见习单位评估、创业担保贷款绩效评价等大数据场景,为服务对象提供精准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今后,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岗位稳定就业,确保我省就业大局稳定。同时也希望您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为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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