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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行动(2020-2022年)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0-06-12 10:23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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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1)精神,为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社员队伍,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省供销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实施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目标任务

助力河南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每年分层分类培训新型农民社员2万人,2022年前培训新型农民社员6万人以(任务分解见附件1,支持建设10个省级示范培训基地,构建新时代具有河南农业产业特点的新型农民社员培养培训体系,全力推进我省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明确培训对象。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领办创办和通过开放办社与供销合作社开展联合合作的涉农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全省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中心从业人员。

(二)遴选培训机构。各地供销合作社既可以选择系统内的职业院校、培训中心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承担新型农民社员培训任务,也可与系统外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开展培训工作。各地供销合作社遴选的培训机构须统一报省供销社进行备案。省供销社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遴选确定一批省级新型农民社员示范培训基地(基地申报条件见附件2),市县供销合作社要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民社员示范培训基地申报表(附件3)要求,于2020715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寄送至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1309房间,联系人:李达,电话:0371-65957126)。

(三)创新培训机制。构建完善以供销合作系统职业院校为支撑,以市、县供销合作社各类培训中心为阵地,以众多基层网点、农业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为终端,以系统外企事业单位为补充的新型农民社员培训体系,满足新型农民社员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需求。采取分类组建培训班、送教下乡等方式,提供“菜单式”培训服务,推进固定课堂、流动课堂、田间课堂、网络课堂等多样化培训。鼓励和引导有条件、有意愿的新型农民社员到河南物流职业学院、郑州财经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接受学历教育。

(四)分类开展培训。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新型农民社员的从业特点,实行分类精准培训。对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社从业社员,大力开展种植养殖业和绿色食品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应用和品牌培育、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对为农服务中心从业社员,大力开展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产品产销对接等方面的培训;对农村电商企业从业社员,大力开展计算机技术、网络平台运营、市场营销等方面内容的培训;对农村流通企业从业社员,大力开展冷链物流、收储加工等方面内容的培训。

(五突出培训实效。坚持因地制宜,探索适应不同产业发展需要、不同地域特点的教育培训模式,科学安排教育培训内容,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优化师资队伍,建立新型农业社员培训专家库,遴选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专家库中。结合新型农民社员实际需求开展培训,课程设置适应新型农民社员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形式多样。制定符合新型农民社员实际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新型农民社员培训合格证书。围绕新型农民社员培训对象生产需求开展全周期跟踪指导和服务,提高生产质量和水平。

(六)强化管理服务。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新型农民社员的信息统计和入库管理,做到及时更新、动态管理;积极争取新型农民社员的扶持政策,引导土地流转、产业带动、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向新型农民社员倾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组织参加培训的新型农业社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者职业技能等级考核,支持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等证书;对有意愿进行自主创业的新型农民社员给予创业政策扶持。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行动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我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大省,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实施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工程”,王国生书记多次指出:“要坚持优化环境,增强乡村人才吸引力,多渠道加大本土人才培育力度。”各级供销合作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定要深化认识、坚定信心,积极实施好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行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供销社履行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健全、任务分解等职能。各市县供销合作社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行动的政策支持力度,在项目建设中给予适当倾斜,协调解决行动推进难题。

(三)加强资金保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大财政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整合有关教育培训项目,统筹使用教育培训资金,重点支持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行动的实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新型农民社员培训、鉴定、评价等补贴政策。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多种手段,对新型农民素质提升工作和先进典型进行总结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行动深入实施、取得实效。

 

附件:1.附件1:2020-2022年河南省新型农民社员素质提升行动任务分解表.docx

2.附件2:河南省新型农民社员示范培训基地申报条件.docx

3.附件3:河南省新型农民社员示范培训基地申报表.docx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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