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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省公务员局、厅属各单位:
《2017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已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现予公布。
2018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规划财务处)
2017年度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7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劳动就业
2017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4.21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43.9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17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40.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6%,保持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组织8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全年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达2939万人。其中,省内转移就业人数1762万人、占60%,省外转移就业人数1177万人、占40%。新增农民工返乡创业24.74万人,农民工返乡创业总量达100.95万人,带动就业 594.78万人。帮助43.4万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2017年,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9.01亿元,扶持10.63万人自主创业,带动就业34.33万人。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973.81亿元。
二、社会保险
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636.55亿元,比上年增加447.68亿元,增长20.5%;基金总支出2365.21亿元,比上年增加474.6亿元,增长25.1%;基金累计结存2586.76亿元。
(一) 养老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907.8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4.05万人。全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54.55亿元,比上年增长23.8%,其中征缴收入1044.4亿元,比上年增长36.6%。基金支出1549.37亿元,比上年增长33.3%。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520.93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1897.5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47.57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437.62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459.97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4.16万人和33.41万人。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19.0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5.15万人。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45.3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其中征缴收入1005.23亿元,比上年增长38.7%。基金支出1394.18亿元,比上年增长37.2%。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113.93亿元。调整养老金待遇标准,退休人员月人均提高146元,调整幅度达5.91%。
年末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10.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6.48万人。其中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364万人。全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9.21亿元,比上年增长5.1%,其中个人缴费39.17亿元,比上年下降0.7%。基金支出155.19亿元,比上年增长6.3%。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07亿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从78元调整到80元。
(二)医疗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0410.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93.16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228.2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9182.4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94.05万人。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中,参保职工883.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2万人;参保退休人员344.3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3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34.5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8.01万人。
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00.25亿元,基金支出753.0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6.3%和11.9%。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88.7亿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34.38亿元),个人账户积累221.16亿元。
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困难群众860万人,享受待遇70.76万人次,实际报销比例平均提高10.89个百分点。全省4502家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
(三)失业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805.5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7.5万人。其中,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9.0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2.94万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7.4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11万人。全年共为1930名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支付了一次性生活补助1387.39万元,向1.62万贫困户发放扶贫补贴7521.3万元,向6507名参保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835.18万元,向1492户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4.6亿元、惠及职工36.2万人。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2.55亿元,比上年下降15.6%。基金支出19.76亿元,比上年下降12.5%。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88.38亿元。
(四)工伤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900.8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91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199.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01万人。全年认定(视同)工伤25432人,比上年增加2475人。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11624人,比上年增加551人。全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5.4万人,比上年增加0.62万人。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0.31亿元,比上年增长17.5%。基金支出21.53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年末基金累计结存64.2亿元(含储备金11.59亿元)。
(五)生育保险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692.7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5.93万人。全年共有30.47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6.01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8.9亿元,比上年增长34.8%。基金支出21.52亿元,比上年增长58.3%。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4.55亿元。
三、人才队伍建设
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6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91人,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2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605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00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59人,省特聘研究员13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830人,职业教育教学专家366人。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推进,全年培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2.5万人次,承办6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主办15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选拔赴外省参加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研修班200余人次。新建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基地1家,总数达3家,共152.3万人次专业技术人才接受继续教育。
2017年,全省通过高级职称评审2.1万人、中级职称评审4万多人。
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设立博士后流动站64个、工作站190个(其中工作站分站45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90个,组建博士后科研创新团队50个,累计招收博士后3517人,其中2017年招收博士后394人。建成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12家。2017年留学回国人员3752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59.3%。
全年执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52项,资助聘请外国专家2123人次,引进顶尖外国专家15人、高端外国专家84人,新增国家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1个,评定省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单位)12个,执行出国(境)培训项目51项793人次。组织开展两届“圆梦中原”赴京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7788人达成初步签约意向,其中博士研究生占50.7%。
年末全省共有技工院校149所,在校学生26.5万人。全年技工院校面向社会开展培训40.2万人次。2017年新培养高技能人才18.92万人。组织各类职业培训342.84万人次,其中创业培训25.18万人次,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111.76万人,劳动预备制培训7.79万人,失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33.6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61.17万人,其他培训103.26万人次。
年末全省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516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1.19万人。全年共有57.16万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51.53万人取得不同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有4.8万人。
四、公共人事管理
截至2017年底,县以下政府系统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待遇7.65万人。全年公开考录、遴选公务员6506人,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27.8万人次。
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575人,其中博士2266人、硕士5037人。聘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240人。
2017年全省安置军队转业干部3252人,其中计划分配1936人,自主择业1316人。
五、工资分配
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5495元,比上年增加5990元,增长12.1%。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6730元,比上年增加3418元,增长10.3%。
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基准线为7.5%,下线为3%。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600元、1450元、1300元分别调整为1720元、1570元、14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13.5元、12元分别调整为16元、14.5元、13元。继续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及时兑现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资待遇,进一步落实乡镇工作补贴,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2017年全省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8%。
截至2017年底,全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8.23万份,覆盖职工806.01万人。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713户,涉及职工64.85万人。
2017年,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和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3.84万件,涉及劳动者4.71万人,涉案金额8.91亿元,案件调解成功率为63.4%,仲裁结案率为97.4%。
2017年,全省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0331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7.04万户,涉及劳动者295.07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与19.52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17.78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0.15亿元,督促767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1418户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7569.96万元。
七、基础建设
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制定《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是全国在省级层面制定出台的第一部有关职业培训的地方法规;制定《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指导工作规范(暂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调解文书示范文本》。法核备案规范性文件12件,对全厅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第二批清理,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2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65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5件,办理应诉案件123件,全部按时办结。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原有的74项行政职权事项缩减为46项,对河南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下放2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同步建成实体和网上两个行政服务大厅,开通人社服务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服务群众110余万人次。完成省属企业29.7万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省属煤炭企业52万名职工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属地化管理工作。
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实施“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梳理出41项“互联网+”服务内容,已完成35项。加快推进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和综合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建设,升级完善河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搭建省级异地就医清算管理平台,对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年新增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267.75万人,累计持卡人数达8078.87万人。完成省级12333实体化建设。全年全省各级12333电话咨询服务324万人次。
注:
1.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河南省统计局。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包括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已整合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数据。
3.图5、图6历年数据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数据。
4.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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