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三、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3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省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省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省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豫工作或定居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省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负责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度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13.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省编制部门批准和财政拨款渠道,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编制2013年决算的单位包括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机关(含河南省公务员局、河南省外国专家局)、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服务中心、河南省转业军官培训中心、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服务中心、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河南省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河南省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省劳动干部学校、河南工业技师学院、河南化学工业高级技工学校、河南医药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劳动就业训练中心、河南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共21个预算单位。
二、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5465.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8468.49万元,占77.5%;事业收入7310万元,占9.7%;经营收入1385.69万元,占1.8%;其他收入8301.54万元,占11%。
1.财政拨款收入58468.49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1680.36万元,降低2.8%。
2.事业收入731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190.59万元,降低2.5%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385.69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157.2万元,增加12.8%。
4.其他收入8301.54万元,为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的学校房屋出租收入和利息收入等。比2012年决算数增加6088.03万元,增加275%。
(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07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68万元,占49.77%;项目支出35191.91万元,占48.83%;经营支出1013.58万元,占1.4%。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02.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034.53万元,增加73.25%,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及当年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择优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支出,组织军转干部安置和培训支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技能培训支出,河南省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日常经费及管理工作经费,博士后安家及项目资助经费,公务员考核、履职能力提升和考试录用培训等支出。
2.国防(类)支出21.72万元。系追加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的2012年高校毕业生兵役征集预征工作经费。
3.教育(类)支出3648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875.8万元,增长35.29%。主要是厅属5所院校的人员及工作经费,追加河南省电力学校等技工学校的省级及中央中职免学费资金、助学金和全民技能振兴补助资金等。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支出2197.42万元,主要为追加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中央及省级国家奖学金 、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
(2)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支出9.72万元,主要为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来豫培养工作经费。
(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支出8731.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102.01万元,增长81.34%。主要为厅属5所中职院校工作经费,中央及省级免学费、助学金资金。
(4)教育(类)职业教育(款)技校教育(项)支出6949.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4.94万元,降低0.65%。
(5)教育(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支出13958.5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18.45万元,增长13.74%。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
(6)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支出100万元,主要是厅属中职院校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第二批补助资金。
(7)教育(类)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支出4540.0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93.14万元,增长35.09%。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
4.科学技术(类)支出414.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4.4万元,增长90.35%。
(1)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自然科学基金(项)支出7万元,主要为2013年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和2013年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资金。
(2)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支出10万元,主要为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下达2012年第三批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
(3)科学技术(类)科技交流与合作(款)其他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项)支出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万元,降低8.11%。
(4)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360.4万元,主要为追加的科研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519.7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374.97万元,增长44.11%。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3408.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37.24万元,增长27.5%。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958.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33.19万元,减低55.65%。主要是执行中贯彻厉行节约要求,主动压减了部分项目的预算支出,同时还有个别项目已按计划实施,款项尚未支付,需结转下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419.6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0.16万元,增长50.08%。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支出9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581.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1万元,增长65.58%。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169.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65万元,减低5.11%。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267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95.3万元,增长29.69%。主要是养老、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失业保险权益记录单,医疗、生育保险权益记录单,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等社会化发放邮寄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支出9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5488.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281.56万元,增长41.57%。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及本年追加的办公房租经费、省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款)支出2847.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65万元,减低1.15%。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支出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47.37%。主要为就业保障专项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特定就业政策支出(项)支出282.7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7.22万元,降低37.92%。主要是个别项目已按计划实施,款项尚未支付,需结转下年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项)支出13.3万元,主要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支出371.3万元,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死亡抚恤(款)支出94.34万元,均为追加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支出5927.47万元。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及追加的2011年至2013年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6.医疗卫生(类)支出595.2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53万元,增长9.33%。
(1)医疗卫生(类)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10万元,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
(2)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272.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45万元,增长7.88%,主要是新进人员医保费。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75.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35万元,降低4.85%。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减少少缴的医保费。
(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20万元,均为省医保中心追加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
(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项)支出17.43万元,主要是省医保中心追加的省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
7.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教育资金安排的支出(项)支出500万元,主要是上年未执行完的部分项目预算结转到2013年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932.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5.84万元,增长1.7%。主要是追加新进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是指厅机关(含河南省公务员局、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及厅属20个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列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51.3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是为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职能,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发生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杂费等支出。特别是河南省外国专家局承担着引进国外智力、引进国外人才等重要职能,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以及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出国(境)团组和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8个,全年因公出国(境)25人次。具体内容包括:(1)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管理骨干赴法国培训团,(2)赴台湾进行法制交流活动,(3)赴希腊、意大利、西班牙进行医疗保险建设考察,(4)考察引进国外智力,(5)赴美国参加国际药物经济学研究与成果全球年会,(6)赴巴西、阿根廷进行人才规划和市场建设学习考察,(7)赴意大利、瑞典、俄罗斯进行养老保险考察,(8)赴韩国参加卫生技术评估全球年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8.48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用4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主要用于省内外因公出行,保障厅机关(含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及20个厅属事业单位履行基本职能以及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1万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应邀来我省访问、参观和参加各项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和外国专家支出,以及用于厅机关(含省公务员局、省外国专家局)及20个厅属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交流活动需要的开支。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履行一般公共服务职能的支出。
(八)教育(类):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指各类普通教育支出,包括高等教育支出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指各类职业教育支出,包括中专教育、技校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其他职业教育支出。
3.教育(类)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款):指用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
(九)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科学奖励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指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的支出。
(4)劳动保障监察(项):指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和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6)金保工程(项):指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8)劳动关系和维权(项):指劳动关系和维权事务的支出。
(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厅机关管理的离退休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厅属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指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包括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和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十一)医疗卫生(类):指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1. 医疗卫生(类)公共卫生(款):指公共卫生方面支出。
2. 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主要是职工医保费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事务(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指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安排的支出,主要是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即职工住房公积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