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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执法人员综合法律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15-09-21 16:07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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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现就我厅换发执法证综合法律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综合法律考试分两批进行。

(一)第一批参加人员为厅机关所有处室(含外专局)、省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领取执法证的人员(见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名单)。

考试时间:20159241050-11:40

考试地点:省直综合办公大楼、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银大厦。

(二)第二批参加人员为人才交流中心、工考中心、教研室(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医保中心、离休办、工伤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领取执法证的人员(见参加专业考试人员名单)。

考试时间:20159258:30-9:20

考试地点: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楼401303311(黄河路和姚寨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

二、考试内容方式

(一)考试依托《河南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考试系统》(http://125.46.248.134:80/examweb/),采取机考形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1)。

(二)试题从省政府法制办统一组建的题库中随机选题、自动组卷、自动评分(题库见附件2)。

三、其他要求

(一)综合考试采取开卷方式,共50分钟,50道考题,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考试,一旦错过规定的时间,就无法再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二)所有参加考试人员于922-23日登陆《河南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考试系统》打印准考证,考试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省政府法制办将统一派人巡考,一旦发现替考作弊行为,该单位所有考试人员成绩一律作废并予以通报。

(三)还未提交照片的人员请务必于考试前将电子照片发hnrstfgc@126.com,以免影响考试。照片要求:彩色数码照,红底免冠,尺寸规格参照二代身份证照片要求(26mm*32mm),数码文件不得超过300K,格式为JPG;有法定制服单位的需着制服;照片以执法人员姓名+职务命名。

附件:1.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考试系统操作说明

2015921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

综合法律考试系统操作说明

 

1、登录正式环境服务器:在IE浏览器中输入

http://125.46.248.134:80/examweb/,进入“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办公室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考试系统”考试前台登录页面。

2、申请考试的人员以本人“身份证号码”为用户名,初始密码为“123456”,登录考试系统

 

 3、 点击登录,进入到考试系统首页(4-3);点击“模拟考试”或“在线练习”,考试人员可进行日常练习。

4、点击右上角“用户中心”按钮,进入打印准考证界面(4-4);点击左上角“打印”按钮,打印准考证。

5、考试时间未到时,可以进行模拟考试,等考试时间到来时,点击“正式考试”图标(4-5)

6、 进入到正式答题页面(4-6)

   

7、答题结束后,点击右下角“交卷”,系统将自动评分,即考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