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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创业项目充实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的通知
 
    来源:就业办       时间:2015-05-28 16:46      浏览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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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3】38号)“建立统一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的要求,省厅于2014年下发《关于建立全省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4】35号),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建设全省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目前创业项目库平台已搭建完备。现就报送创业项目充实创业项目库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创业项目库建设是落实十八大“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体现。通过创业项目的展示和推介,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创业信息,是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创业项目库建设工作,通过创业项目库建设这个抓手,提升创业服务的整体水平,扎实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二、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征集开发创业项目。创业项目的征集开发是创业项目库建设的关键。各地要严格遵照豫人社就业【2014】35号文件规定的项目征集和评估流程,把控好入库创业项目质量。要扩大项目征集来源;要建立当地创业导师专家团,创业项目入库上报前,必须组织专家按照标准进行严格筛选和评估论证;要加强跟踪服务,为创业项目实施提供服务保障;要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入库项目信息及时更新。各地开发的创业项目,要统一顺次编排项目编号,编码规则为行政区号+各地代码+5位项目编码(项目编号设置参照附件2)。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省厅由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负责创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工作,统一发布开发的创业项目。各省辖市要确定一个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做好创业项目的征集、评估、报送工作。2015年每个省辖市征集开发的创业项目不少于50个(济源市酌情定为20个),每个直管县不少于5个。第一批报送的项目为全年任务的一半,请于2015年6月30日前报送至省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上报的创业项目请使用标准模板(模板请在群空间下载,不得自行更改模式),并发送至工作邮箱。请各地将负责创业项目工作的机构、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格式见附件1),随同第一批创业项目一起上报。工作人员需加入QQ工作群104241661,及时留意群工作动态。

联系人:吴军辉  韩喜明

电话:0371—69690083

传真:0371—69690083

工作邮箱:hncyxmk@163.com

附件1:附件1河南省创业项目库联系人填报表.doc

附件2:项目编号设置参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