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直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学会、企业:
根据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设立14个职称评审委员会(附件1);对6个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名称变更(附件2);对4个职称评审委员会恢复职称评审资格(附件3);对17个职称评审委员会暂停职称评审资格(附件4);对17个职称评审委员会撤销职称评审资格(附件5)。请各新设立、调整变更、恢复、暂停、撤销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关于公布河南省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结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84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河南省新设立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录
2.河南省调整变更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录
3.河南省恢复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录
4.河南省暂停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录
5.河南省撤销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录
2025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才评价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