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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91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5〕26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91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根据分工,您的建议由我厅和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分别办理。我厅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认真研究,现就您建议中有关人社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各类人才

2018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连续组织举办了七届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打造高层次人才招引平台。聚焦河南重大战略、新兴产业、重点行业等人才需求,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智相结合、线下引才与线上招聘相结合,面向海内外大力延揽各类人才,取得了丰硕成果。2024年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一是围绕重点领域,精准高效对接需求。聚焦推动中原科技城、中原医学科学城、中原农谷建设,省实验室重塑重构,“双一流”建设创建和7大产业集群28个产业链培育等人才需求,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二是聚焦高学历、高素质人才,组织省内优质企事业单位,赴哈尔滨、西安、长沙、北京、上海、武汉、南京等地知名高校举办省外招才引智专场活动。三是锚定产业发展,以项目集聚创新人才。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大校大企签署合作协议,共建研发机构、联合技术攻关、推动成果转化,拓展“产学研用”合作渠道,集聚了大批高端创新人才,带来了领先科技成果,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蓄势赋能。

二、系统升级人才发展政策体系

2022年,为加快建设全国重要人才中心,我省出台了“1+20”一揽子人才政策体系,其中,我厅制定了《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行动方案》《潜力人才筑基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省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等5个政策文件,对标人才工作发达地区工作理念和政策措施,聚焦我省人才政策吸引力不够强、人才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方面对原有人才政策进行系统升级、全面优化,形成涵盖各领域、全周期的人才政策闭环链条。围绕政策制度供给“最先一公里”和政策服务落实“最后一公里”两头发力,聚力营造一流人才生态,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

三、切实做好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

为更好地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我省采取多项措施开展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2020年和2023年,我厅分别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113号),其中提出:“切实健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组织。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鼓励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评审委员会”;规定要“不断提高民营企业职称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申报评审程序,精简流程,减少证明事项,完善‘互联网+职称信息系统建设,完全实现无纸化申报评审” 。

四、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安居乐业保障

开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采取“随时申报、定期认定”的方式开展认定工作,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从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学术道德、科学精神等多方面综合、全面评价人才。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奖励补贴、薪酬待遇、税收优惠、医疗社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支持政策和待遇,着力解除人才后顾之忧,打造让人才向往、融入、扎根的“一方沃土”。

五、加大民营经济高层次人才选拔力度

在开展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人才项目评选工作时,单独设置民营经济人选申报指标和申报条件。2024年,在评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和第六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分别单独对民营经济人选设置配额13人和16人。

接下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持续支持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激励制度,致力于加强民营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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