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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8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5〕48 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8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好的营商环境保障企业行使正常人事管理权和经营管理自主权的建议”收悉。根据分工,您的建议由我厅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您建议中有关人社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建立了相关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我厅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优服务、惠民生、促发展、争出彩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动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24年,全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当期结案率为99.6%,仲裁终结率为80%,调解成功率为84.3%人社领域未发生因劳动权益问题引发的重大舆情事件维护了民营企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及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一、加大普法宣传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维权,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

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手段大力开展网络宣传,开通网上“屏对屏”直播。在抖音、大象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开设“河南人社”直播间,每周业务处长走进直播间讲解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打造法律政策宣传矩阵。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创作拍摄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短视频情景剧,变抽象说教为形象演绎,增强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可读性。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直播活动19场,直播观看量累计超百万人次。面对面开展“人社法治惠民生”、人社法规政策“四进两知晓”等普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围绕企业职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结合企业招工季、高校毕业季、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宣传。抽调素质过硬、能讲善讲同志组建人社宣讲团,聚焦当前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话题,进企业、社区等解读人社利企惠民法规政策。2024年全省人社系统累计开展普法宣传2324次,接受普法人数62.95万人。

二、源头预防、持续开展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服务

会同共青团河南省委建立青年仲裁员服务企业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指导全省优秀仲裁员点对点指导企业1460余次,“点对点”把脉、“面对面”指导服务企业2700多小时,帮助企业排查化解争议隐患和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将风险隐患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遏制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打造“企业关爱职工,职工关心企业”的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加强对企业尤其是各类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用工管理的指导和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依法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规章制度,筑牢企业用工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了对企业的保护,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由此企业依法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做到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和及时公开公示,对于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降低企业维权风险,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持续创新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基层调解工作,增强企业内部化解争议能力

一是高质量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行动会同省总工会等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行动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20号),成立省市县工作专班181个,省厅组成4个联合调研组对全省18个省辖市实施全覆盖调研,进行一对一指导,扩大“四类”(企业调解委员会,市县仲裁院调解中心,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商协会调解委员会)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覆盖面,2024全省新建调解组织3290个,完成率为154%,调解组织数总量达到6090多个。二是高标准加强新业态一站式调解工作会同省高院等6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68号),积极打造“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的一站式工作格局,构建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目前已在调解工作基础条件好、新业态劳动纠纷多的市、县(市、区)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140个,并建立新业态调解组织140家,调解组织化解新业态纠纷299件,仲裁立案受理162件。三是高水平抓好金牌调解组织培育选树我省继续将金牌调解选树培育作为创建示范项目,示范引领全省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开展了第三批金牌调解组织培育选树工作,6个调解组织被人社部等部门通报表扬为工作突出基层调解组织,省级培育选树金牌调解组织53个,自开展金牌调解组织培育选树活动以来,获国家金牌调解组织15个,省级表扬金牌调解组织127个;下发《关于开展工作突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人员培育选树工作的通知》,为全省调解仲裁机构和调解仲裁队伍树立标杆。

四、深化劳动争议裁审衔接,统一裁审标准

一是严格落实仲裁业务规范化评查。为有效规范全省仲裁裁决尺度,法律运用一致,类案评定标准。2024年全省抽调19个省辖市(示范区、航空港区)调解仲裁机构负责人组成9个评价组,采取小组内成员单位之间不抽查、小组与小组之间不见面的评查办法,对全省仲裁业务进行规范化评查。通过评查,有效解决了企业劳动纠纷案件类案不同裁、法律运用偏差等问题,切实保护了企业合法用工的自主权。二是联合业务培训、发布劳动争议典型案例持续深化裁审衔接会同省法院举办裁审衔接培训研讨班,培训骨干仲裁员150名、法官220多名,开展典型案例分享讲解、调裁审研讨会、围绕当前热点难点重点案例进行评析讲解或对裁判、调解技巧进行介绍,不断提高全省调解仲裁业务骨干能力水平。各地与本级法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裁审衔接措施,召开裁审衔接座谈会90余次。三是建立定期会商制度联合省高院赴山东开展调研、邀请法院骨干进行审判实务授课,开展典型案例分享讲解、调裁审研讨会、围绕当前热点难点重点案例进行评析讲解或对裁判、调解技巧进行介绍,不断提高全省调解仲裁业务骨干能力水平,进一步统一裁审尺度。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收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工作为企业服务的质效,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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