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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0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5〕42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0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农村人才支撑与优化金融服务推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根据分工,您的建议由我厅和省财政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监管局分别办理。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有关人社方面问题答复如下:

、做好人事人才帮扶,强化农村人才支撑推动乡村振兴持续举办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按照“常态化开展招才引智专项行动”要求,成功举办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场招聘活动。赴吉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武汉大学等知名高校举办省外招才引智专场活动。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大校大企签署合作协议,共建研发机构、联合技术攻关、推动成果转化,拓展了“产学研用”合作渠道,集聚了大批高端创新人才,带来了领先科技成果,为基层发展蓄势赋能。引导高层次人才智力助力基层发展围绕基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特色产业等发展需要,组织专家广泛开展服务活动,推广示范好的案例和经验,解答困惑,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2024成功举办2期国家级和11期省级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项目,培训技术骨干1.2万人,解决技术难题800余个,达成合作项目500多个,为基层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激发基层人才活力。在落实基层人才引导方面,县(市、区)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省辖市属及以上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专业拔尖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比例限制,提前一年申报高级职称。基层特设岗教师任教满1年后,设岗县(市)可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正式在编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参照当地新聘用正式在编教师的办法开展职称评审。持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充实基层力量。“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1年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在农村中小学、农业、林草、水利和医疗卫生系统乡镇基层单位,建立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县及县以下农业技术人员在乡村工作满20年,申报副高级职称可不占单位岗位结构比例。从事农业生产经营8年以上的新型职业农民,可直接申报农业副高级职称。

下一步,我将持续引导人才智力助力基层发展,在征集基层、企业及生产一线需求的基础上,通过“揭榜挂帅”、技术指导、联合攻关、人才培养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专家服务产业的精准度,同步助力基层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持续将推动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围绕“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目标,全面落实《河南省农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河南省农业科学研究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河南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等政策文件,科学设置技术性、实践性、创新性评价指标,打破学历、资历、论文、奖项“唯标准”的束缚。将技术推广成效、产业带动能力、创业实绩等作为核心评价内容,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农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为乡村工作的高学历人才在职称评定方面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二、支持返乡创业,强化农村人才支撑推动乡村振兴加强政策引导,激发浓厚乡情。实施“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工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先后印发进一步支持返乡下乡创业“14条”、推动豫商豫才返乡创业“22条”等多个文件,在创业场地、项目孵化、融资担保、技能培训、人才支撑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不断优化服务,加强资金扶持。依托县级返乡创业服务中心、乡镇劳动保障所、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初步构建县、乡、村三级返乡创业服务网络。在创业培训、用工招聘上靠前服务、主动作为,2021年以来开展返乡创业培训28.45万人次、创业辅导63.3万人次。在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社保转移接续等业务经办上,简化流程、缩短时限,2021年以来为返乡创业人员发放贷款390亿元。同时与发改、教育、农业农村、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业务对接,发挥政策引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金融支持等职能作用,全力服务返乡创业。积极搭建平台,促进特色发展。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把园区作为返乡创业的重要载体平台,推进返乡创业“一县一园”建设,因地制宜规划引导返乡创业,通过资源整合、优化提升等方式,建设一批区域特色鲜明、营商环境良好的返乡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平台,推动返乡创业产业集聚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创业。结合农民工工作新形势、新变化,找准返乡创业对接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聚焦“人、地、钱、技、策”等关键要素,研究出台返乡创业促进乡村振兴专项政策。构建更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促进返乡创业质效提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拓宽农村劳动力及脱贫人口增收渠道,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强化服务保障,营造返乡创业良好环境。发挥县级返乡创业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明确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服务制度等,深化信息共享、培训指导、资源对接等一体化服务。鼓励各地依托商会网络,建立在外人才日常联络交流平台,及时掌握项目、人才等信息,有序引导一批致富能手回乡、农民工返乡、大学毕业生到乡、企业家入乡支持各地结合人力资源品牌培育,聚焦返乡创业用工需求和紧缺人才需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为返乡创业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强化典型引路,激发返乡创业热情。推介一批“返乡创业之星”,展示返乡创业人员风采,激发返乡创业热情总结一批返乡创业典型园区、典型企业、典型案例,公布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返乡创业发展模式。组织开展“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大赛,为返乡创业项目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强化项目辅导和资源对接,促进优质项目成长转化。加强返乡创业舆论宣传,讲好“返乡创业故事”,倡树“尊重创业、支持创业、创业光荣”的社会风尚,引导更多的优秀人才投入乡村振兴事业。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农村人才支撑推动乡村振兴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专项。聚焦现代农业发展,围绕“中原农谷”建设对技能人才需求,突出种业振兴核心,加强现代农业技能人才培训。探索拓展职业农民技能评价标准规范,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扩展新型农业培训评价领域。加大高附加值农林牧渔、种养加销、直播带货、农村电商和致富带头人等培训,打造“豫农技工”品牌,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并按规定予以培训评价补贴。推广鹤壁乡村培训评价、就业增收经验,推进乡村振兴技能服务站建设,打造家门口“一刻钟培训评价服务圈”。加大乡村工匠培训,建设一批乡村工匠园,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2024年完成培训30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20万人以上持续健全乡村工匠评价体系不断完善我省地方评价标准,制定适合我省发展的与乡村工匠相关职业(工种)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建立健全具有地域特点的乡村工匠技能分类分级评价体系。2022年,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制定我省第一批农业职业技能评价规范,涵盖农艺工、园艺工等8个大类,小麦、苹果、生猪等21个优势产业,我省农业职业技能评价标准有了“地方粮票”2023年新制订4大类6个规范,涵盖农业领域主要工种,建立起包括初、中、高3个等级的省级评价标准体系。2021年以来,全省超40名农业从业人员获得技能证书,越来越多田间的“土把式”变成了持证的“正规军”,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构建多元乡村工匠培育机制。鼓励支持各地设立乡村工匠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大力开展“师带徒”传承模式鼓励非遗传承人、资深工匠与青年学徒结对,通过“手把手”教学确保技艺传承。支持“互联网+培训”模式利用线上平台开展直播教学、短视频课程,方便农村工匠灵活学习。鼓励“田间课堂”实训模式在乡村设立实训基地,结合生产实际开展实操培训,提升技能应用能力。加强校企合作推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开设乡村工匠特色专业,与企业共建实训基地。举办技能竞赛定期开展乡村工匠技能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挖掘优秀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推进“技能照亮前程 出彩技能河南”职业技能培训三年行动,持续大力培养乡村工匠持续实施“三农”领域技能培训专项,重点面向广大农村转移劳动力及农村脱贫人员大力培养能够扎根农村,传承发展传统技艺、转化应用传统技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技能人才。持续提升培训评价结构质量。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标准化建设,定期分析培训评价结构,加大质量结构约束性考核指标比重,优化培训评价结构,严格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培训评价全过程监管,切实提升培训评价质量,有效激发乡村工匠队伍活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助力创业就业,打造乡村工匠品牌,带动群众稳定增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宣传报道工作长效机制,协调各方力量,发挥各自优势,利用新闻、报纸、网络、宣传画册等多元手段广泛宣传技能照亮前程 出彩技能河南”建设,吸引更多劳动者了解职业技能培训,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带动更多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培育更多乡村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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