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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提案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396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15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5〕78 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30396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省以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推进创新投资创业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知识产权人才评价工作的关心关注!根据分工,您的提案由我厅和国家金融局河南监管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办理。我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认真研究,现就您提案中涉及我厅的“推动‘职称评审需要专利’向‘职称评审需要专利变现’转变、激发创新融资创业的意愿,催生知识产权评估的动力”等内容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省开展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基本情况

1994年起,国家逐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知识产权作为工程系列的一个专业开展评审。目前,经过多年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人社部要求,知识产权专业已从工程系列转入经济系列,每年的知识产权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据统计,我省初次有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职称职业资格是在2000年度,共9名。最近的一次是2022年,共有3名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职称,其中1名正高、2名副高。目前,全省通过评审取得高级职称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共有24名。

二、当前我省知识产权(专利)在职称评审中的应用

专利在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中,一直是一项重要的考量条件。对专利的要求虽然职称系列、专业、级别不同有所差异,但普遍强调专利的“实际应用”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比如:  

(一)在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评审标准中要求,需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或3项实用新型专利,且专利须推广应用并产生显著效益;高级工程师要求,需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并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效益。

(二)在卫生系列。晋升副主任护师(副高)要求,需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1项发明专利,并在实际应用中取得明显社会或经济效益;晋升主任护师(正高)要求,需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2项发明专利,并证明应用效益。

(三)在经济系列。高级经济师评审标准要求,需获得1项发明专利或推广2种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取得较好效益;正高级经济师需获得2项发明专利,并取得良好效益。

其他一些系列职称评审也对专利有所要求。

三、未来我省知识产权专业职称工作的打算

尊敬的马长征委员,您对当前我省知识产权转化率的忧心令人感动,您提出的以职称评审为抓手促进专利转化的建议,也正是我们一直以来正在做的、也是未来我们职称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您的建议即是对我们的鞭策、也是对我们的鼓励。

2024年出台的《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也对专利在职称评审中的科学运用提出明确要求:本省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时,应当将发明人、设计人已经实施并取得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相关专利作为评审的重要因素。在工程、研究、经济等专利应用广泛的领域,对技术进步能够产生重大作用、取得显著经济或者社会效益的专利,可以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破格申报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因素。

下一步,我厅将在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更加重视专利等知识产权运用的科学性,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专利转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要把《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落实得更好、更全面、更扎实,在完善职称评审标准中,充分考虑专利转化的有效性和重要意义,为促进专利转化、助推全省知识产权领域创新创业工作积极作出应有贡献。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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