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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职业技能竞赛结果在职称晋升中应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厅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经会同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机制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立足河南人力资源大省的实际,坚持多措并举加强技能人才培训,打造技能人才高地。2009年,我省首次与国家人社部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启动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此后多年,坚持大力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技能人才立法、提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等切实可行的举措。经过多年来的努力,我省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目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967.3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85.79万人。作为全省技能人才管理的综合行政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促进技能人才发展上、特别是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开辟技能人才职称晋升通道方面,作了大量积极的工作。关于您提出的推进职业技能竞赛结果在职称晋升中应用的问题,我们也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二、当前我省职业技能竞赛在职称晋升中应用的主要政策
(一)《河南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中,鼓励企事业单位将竞赛成绩与绩效考核、工资福利等挂钩,事业单位参赛人员在省级以上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予以奖励。
(二)《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在重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省级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评审。
(三)《河南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中指出,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国家级一类竞赛前五名获得者,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针对技能竞赛获奖的不同层次、层级,分级分类给予了不同的特殊政策,规定近5年来,在岗且从事本专业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高技能人才,或者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在岗且从事本专业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或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含指导教练)、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含指导教练)的高技能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四)《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规定,“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作为申报讲师的教学业绩条件,“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作为申报讲师的教科研成果条件;“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三等以上奖励”作为申报高职院校副教授的教学业绩条件,“直接指导(限第1指导教师)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以上奖励”作为申报高职院校副教授的教科研成果条件;“获得厅级教学技能竞赛一等以上奖励”作为申报教授职称的教学业绩条件,“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以上奖励”作为申报教授的教科研成果条件。在现行的职称评审政策中已明确将教师本人参加的教学技能大赛和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情况纳入职称评审的相关条件,并明确将不同级别的职业技能比赛结果对应不同职称级别的申报条件。
针对职业院校中的“双师型”教师,技能竞赛获奖更是衡量其专业实践能力的关键指标。获得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奖项是认定“双师型”教师高级别资质的重要依据之一,推动教师不仅专注理论教学,更积极投身实践技能锤炼,以契合职业教育需求。省教育厅积极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构建了多层次、多领域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如每年举办的河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涵盖了众多专业领域,为职业院校师生提供了展示才华的舞台,也为职称晋升提供了有力的竞赛成果支撑。同时,鼓励职业院校配套出台校内激励措施,对参与竞赛的师生给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奖励等支持,营造了良好竞赛氛围。
(五)《河南省卫生系列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中,去年首次将职业技能竞赛纳入卫生系列评审条件。获得省级以上本专业岗位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二等奖以上,申报全省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可减少1篇三类推荐学术期刊论文;获得省级以上本专业岗位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二等奖以上,申报中医药专业基层正高级职称评审时可作为一项代表性工作业绩。
(六)《河南省技工院校教师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试行)》更是在对各种赛事奖励广开绿灯的基础上,建立了典型技能大赛奖励“一票决定”制。
一是获得全国职业能力大赛银牌、铜牌选手,或全国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二等奖获得者,申报中级职称的,可“一票决定”。
二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选手,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参赛选手教练团队主要成员(限前两名,以人社部门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准),申报副高级教师职称的,可“一票决定”。
三是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选手,申报相应序列正高级职称的,可“一票决定”。
三、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结果应用的思路
(一)进一步精准优化技能竞赛与职称对接体系。对现有竞赛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与分类,结合新兴职业发展与专业调整,细化专业目录对应关系,确保每项竞赛成果都能精准对标职称专业,让参赛者“有的放矢”,激发技能人才挑战高难度赛事积极性。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与执行监督。指导职业院校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大家清楚职称评审条件,确保每位明晰竞赛与职称晋升政策要点,切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职称晋升中的强大助推力,为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源泉。
(三)进一步探索职业技能竞赛融合发展路径。结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需求、人才发展战略布局,尝试从优化竞赛管理入手,筛选出一批具有广泛代表性、高规格、严标准的品牌赛事,力求在激发人才竞争活力与维护职称评审公正性间达成精妙平衡。我厅将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持续探索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与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下步,我厅将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职称评审管理各项政策规定,继续做好技能人才职称评价工作,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积极贡献人社力量。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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