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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省直(中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两高四着力”重要要求,更好地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建设动态化高质量博士后工作平台,现将2025年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备案设立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2025年基地备案设立工作继续采取网上申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不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直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要减少不必要的环节,精简证明材料,按照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全面、准确填报系统列项信息。支持申报诚信承诺制,切实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减负。
二、申报范围
全省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平台,符合条件、有能力、有意愿开展博士后工作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含中央驻豫单位)等。
三、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一项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 具有一定规模,并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
3. 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 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有创新性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5. 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必要的生活条件及福利待遇。
(二)推荐条件
1. 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如实验室、中试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产业研究院、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际联合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高端智库等科研创新平台。
2. 属于支撑国家或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有关部门认定,如:近5年内获得国家或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生产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创新龙头企业和“瞪羚”企业、“头雁”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
3. 近三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四、网上申报时间和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5日前各单位网上申报。
2025年8月15日前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2025年9月30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复核,实地考察。
2025年10月公布备案设立单位名单。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地考察时间安排,按各地各单位网上审核上报情况叠加进行。
(二)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采用网上申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社部门网上审核(省直单位主管部门线下审核)--省级人社部门复核考察、备案设立的流程进行。申报单位向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索取单位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省直申报单位直接联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登录河南博士后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系统列项,填录本单位相应信息,并上传具有代表性佐证资料的扫描图片(规格小于1M),系统自动生成《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单位填报信息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初审;驻郑省直单位《申报表》信息由省直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审核通过的,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申报单位情况上传系统,省直申报单位直接上传系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网上复核,实地考察,择优确定,下发备案设立文件,并予以公布。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博士后管理部门登录系统用户名账号与2024年博士后经费申报时赋予的账号相同;申报单位的用户名和密码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各地。
(三)申报网站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首页→“博士后工作”栏目→河南博士后网上申报系统
网 址:http://hnpostdoctor.hrss.henan.gov.cn/
(四)网上申报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董工 15365135869 蒋工 18151681814
五、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地备案设立工作,加强对国家和我省博士后政策的宣传解读,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重点关注本地涉及七大产业集群28条产业链的企业,以及实验室、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能充分发挥博士后科研平台作用的单位。准确把握基地设立条件、申报程序等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基地申报系统操作培训及申报材料核实工作。
(二)加强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地工作的支持力度,结合本地实际,优化完善相应的基地博士后管理措施。对暂不具备设立条件的申报单位,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对批准备案设立的基地单位,要及时跟进博士后政策业务的宣传培训和指导,帮助新设基地做好博士后人员的选聘、招收、培养和使用等各项工作。坚持优胜劣汰、动态管理,对达到工作站(分站)条件的,积极推荐设站;对超过3年未开展博士后工作或工作不力且整改无效的单位,及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注销其基地资格,确保我省博士后工作平台质量。
(三)强化服务。各地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高博士后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积极为申报单位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主动做到事前辅导、事中指导、事后督导,强化跟踪问效,促进基地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推动我省博士后工作高质量发展。
联 系 人:杨天聪 联系电话:0371—69690117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博士后与留学人员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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