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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0年12月取得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证书,2023年4月单位聘任,发放聘任证书。《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中“任工程师期间工作业绩与成果”该如何理解?指的2020年12月取得职称证书之后,还是2023年4月取得聘任证书之后?在2021年-2023年4月之间的业绩能否作为个人业绩使用?
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时间:2024-11-12 17: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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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工程师期间工作业绩与成果,是指聘任之后的,取得资格后取得的业绩评委会可以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