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河南省体育工作者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取得的成绩,鼓励全省体育工作者拼搏进取、勇攀高峰,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健康中原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4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拟给予在本届夏季奥运会表现突出的18名体育工作者、5家单位分别给予记大功、记功和嘉奖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应向我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并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69690118 69690282 传 真:0371—69690003 电子邮箱:hnsrstsyc@126.com 附件:第33届夏季奥运会表现突出的体育工作者和集体及时奖励对象名单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表现突出的体育工作者和集体及时奖励对象名单 一、集体记大功(1) 河南省武术体操冰雪运动中心 二、集体记功(4) 河南省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河南省游泳赛艇皮划艇运动中心 河南省球类运动中心 河南省田径自行车运动中心 三、个人记大功(1) 刘清漪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霹雳舞铜牌 四、个人记功(11) 李中原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射箭男子团体第4名 王浩宇 第33届夏季奥运会男子100米自由泳接力第4名 朱 婷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排球第5名 张怡涵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体操团体第6名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高低杠第8名 吕 扬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女子四人双桨2000米第6名 武翠翠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射击飞碟多向第6名 鲍珊菊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第6名 郭裕芳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自行车女子团体竞速第6名 孙佳琪 第33届夏季奥运会小轮车女子自由式公园赛第7名 刘 琦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自行车男子争先赛第7名 高亚辉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自行车项目主教练 五、个人嘉奖(6) 谢智宇 第33届夏季奥运会田径400米栏运动员 张 茹 第33届夏季奥运会篮球女子5人制运动员 韩雪振 第33届夏季奥运会男子拳击-92KG运动员 雷志强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自行车队机械师 刘 亮 第33届夏季奥运会自行车队康复师 崔新东 第33届夏季奥运会队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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