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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出台相应政策遏制我省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的建议》收悉,根据办理分工,您的建议由我厅和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分别办理。经认真研究,现就您建议中有关人社方面问题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河南按照国家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统一安排部署,经过4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改革实践,建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单位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一是制度层面实现从基本养老保险到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缴费责任主体从国家单一责任到多方责任共担,覆盖范围从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到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发展和完善。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全国统筹制度,全国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系统,基金实现省级统收统支统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待遇水平不断提升。二是大力推动应保尽保,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截至2023年底,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858.29万人(其中城乡居民5280.11万人;企业职工2161.58万人;机关事业单位416.6万人)。三是多渠道筹措社保基金,制度可持续能力显著提高。截至2023年底,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501.02亿元,同时政府采取加大财政补助力度、着力推动基金增值能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措施,社保基金“蓄水池”进一步充裕,制度可持续能力显著提高。四是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应发尽发。自2005年起连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4年以来先后5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养老保险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五是着力推动数字化转型,社保经办服务能力水平显著提升。全省基本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全省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共179个和2034家社保便民服务合作网点,实现全部530项业务“全省通办”,422项业务“网掌可办”,1161.23万领取待遇人员实现“无感认证”。
如您所言,“2022年,我省出生人口73.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1‰,是62年以来(1961年至今)第一次出现的负增长。低生育率常常伴随着老龄化问题,对社会福利和养老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根据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2年年底,河南省60岁以上人口1862万,占常住人口的18.9%,已处于中度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呈加速上升态势。人口快速老龄化对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带来挑战,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抚养比降低,缴费人数增长缓慢,退休人数增长。同时,我省养老保险体系发展还存在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枝独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发展缓慢、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刚刚起步;基金长期运行压力较大;待遇水平整体偏低等问题。
因此,建立更加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为人民群众提供更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是我们当今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社会保障政策。加快研究新阶段人口结构变化、人口流动方式和就业形态多样化等对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推动政策创新。二是着力扩大社保覆盖面。实施社会保险高质量参保行动,聚焦小微企业、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实现精准扩面,推动更多人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三是不断提高各项社保待遇水平,让人民群众及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确定机制和待遇正常调整机制,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四是以数字化为引领,全面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坚持以数字化为引领,大力推动核心经办业务事项规范化、标准化、便捷化、可及化,全面提升社保数字化智能手段。
关于您提到的“保障多子女家庭女性就业,倡导企业实行更加灵活的用工制度,例如推行弹性工作时间和远程办公,以满足职业女性能够更好地平衡工作和家庭,降低女性因事业发展而推迟或放弃生育的因素等。”,2022年7月,国家卫健委等17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提出20条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其中第十六条鼓励实行灵活的工作方式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工作方式,为有接送子女上下学、照顾生病或居家子女等需求的职工提供工作便利,帮助职工解决育儿困难。”。我省对保障多子女家庭女性就业工作非常重视,2022年5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河南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落实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制度。为因生育中断就业的女性提供再就业培训公共服务。将生育友好作为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鼓励用人单位实行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
最后,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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