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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提案 
标  题: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320845号提案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03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4〕10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1320845号提案的答复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优化高校与省实验室人才互通机制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根据分工,您的提案由我厅和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分别办理。我厅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办理工作,经认真研究,就提案中人社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千秋基业,人才为本。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摆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位置,科技自立自强是发展的战略支撑。人才是第一资源,是链接创新要素、引领技术升级和提升综合实力的核心载体,只有发挥人才创新主体作用,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才能不断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一、关于疏通人才双聘渠道

(一)我省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聘用制确定为事业单位基本用人制度,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有助于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目前,聘用制度已经在全省事业单位基本实现全覆盖。事业单位应当与创新岗位工作人员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岗位职责要求、岗位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合同变更、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知识产权保护等条款。
   (二)我省出台关于双聘相关政策。 20234月,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放权赋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事业单位根据人才实际贡献,在岗位管理、激励奖励、福利待遇等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对继续紧缺的特殊人才,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人才承担的项目任务自主制定直聘办法,在岗位管理上“量身定制”,达到条件可直聘到相应岗位,不受以往身份、资历以及岗位等方面的限制。支持科研领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事业单位按需设置特设岗位,持续吸纳引进更多高层次创新引领人才。20235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力度的通知》配套政策,允许新型研发机构通过长聘、预聘、双聘等多种聘用形式,吸纳高校、科研单位、企业的科研型、创新型人才到新型研发机构从事科研攻关、协同创新等工作。20244月,制定《关于支持“两城一谷”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支持鼓励根据创新工作需要,明确从事科技项目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及转化、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的创新型岗位,通过相关人员在职、兼职、项目合作等方式,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二、关于职称晋升方面

(一)国家和我省高校教师职称有关政策。2020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要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分类分层,科学评价,要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其中在改革主要内容中提出要落实自主评审,下放职称评审权,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高校自主制定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操作方案等评审文件,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职称评审办法应包括教师评价标准、评审程序、评审委员会人员构成规则、议事规则、回避制度等内容。2017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全面下放高校(含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等)职称评审权限,实行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高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自主制定评价标准、自主组织评审、自主发文办证、自主考核聘任,实现用人单位人才评价和使用的有机结合。文件中也强调,对于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以及自主评审高校中暂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系列(专业),可采取高校之间联合评审、外聘专家、委托其他高校或相关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方式进行。

(二)高校教师业绩的认定。2017年,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或兼职,经批准离岗创业和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5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因此,对于在实验室兼职的高校教师,其业绩成果纳入高校职称评审业绩范围是不存在政策障碍的,具体办法由高校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自主评审有关规定进行制定。

三、关于人才引进方面

(一)一揽子人才引进政策聚人才。2022年,为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我省出台了“1+20”一揽子人才政策体系,对标人才工作发达地区工作理念和政策措施,聚焦我省人才政策吸引力不够强、人才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方面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系统升级、全面优化,形成涵盖各领域、全周期的人才政策闭环链条。今年,在省委人才办的牵头抓总下,全力推进人才政策落地见效,聚焦已出台的各项人才引进、培育政策,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持续加强成效督导,着力构建上下联动、责任清晰的人才政策落实机制,鼓励高校牵头的省实验室联合引才,聚力营造一流人才生态,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活力。

(二)搭建招才引智平台引人才。2018年以来,我省连续举办六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聚焦河南重大战略、新兴产业、重点行业等人才需求,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智相结合、线下引才与线上招聘相结合,面向海内外大力延揽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团队),持续推动高质量人才项目合作和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广泛汇聚全球创新资源和各方专家智慧,走出了一条中部地区提升引才规模质量、强化创新引领发展的聚才汇智之路,展示了河南“广纳天下英才”的诚意,树立了河南“开放包容进取”的形象,已成为助力中原出彩的靓丽名片。鼓励高校和省实验室通过人才(项目)对接洽谈会、线上招才引智活动、省外招才引智活动等,招到心仪的人才。

下一步,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为第一战略,抓好对高校和省实验室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支持政策的落实落地。持续推进和不断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研究制定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工作的文件,加强聘用合同的刚性约束,进一步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等重点环节,并会同省、所在地、参建单位多方意见,明确基本要求、资格条件、人事管理和责任等,加强对高校和省实验室科研人员双聘工作的规范管理。同时,认真研究吸纳《关于优化高校与省实验室人才互通机制》有关建议,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为高校和省实验室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和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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