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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2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4〕51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92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大对企业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厅高度重视您的建议办理工作,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大国工匠是我们中华民族大厦的基石、栋梁。近年来,我省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一大批大国工匠、能工巧匠成为现代化河南建设的中坚力量。目前,我省技能人才总量达1841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561.2万人,技能人才总量、高技能人才总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实现了由追赶向领跑的转变。一是持续完善政策体系。相继出台《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等,对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作出明确。二是统筹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构建省级统筹、市县实施、人社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围绕7+28+N重点产业链群,统筹实施技能培训十大专项,加快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三是不断夯实培训基础。推动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持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建设,为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基础支撑。开展就业岗位、技能培训供需对接活动,促进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四是切实做好各类保障。坚持多措并举,合力推进,全力保障技能人才工作、学习和生活。以周口市为例,实施八大人才引育专项行动,建立高层次人才落户零门槛、按人才类别每月发放生活补贴、子女自主择校、就近入学等政策,为人才引育创造有利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指示批示精神,在推动我省技能人才培养引育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河南省十四五人才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规划》指出,到十四五末,我省技能人才总量将达到1950万人。为此,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以稳规模、优结构、增实效为重点,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精准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现代服务业、高素质农民等十大培训专项,加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着眼我省“7+28+N”重点产业链群对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需求,以三个调整优化为牵引,统筹推进技工院校高质量发展,支持各类企业通过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等方式,组织开展高质量新型学徒制培训。今年,我省将全面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指导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明年,我省将承办第三届全国技能大赛,我们将以高标准承办三届国赛为牵引,深入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技能竞赛重点赛项基地,广泛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技能人才培养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引进交流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搭建高层次技能人才引才平台,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等,积极引进海内外高技能人才。指导企业以岗位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技能人才,落实引才补助政策。对于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育,人社部门与企业一道,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共建共育。运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公共服务网、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等,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开展岗位推介、人才交流活动,内外联动,做好技能人才供需对接服务。畅通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引进绿色通道,实施海内外金蓝领引进计划,吸引优秀高技能人才到我省技工院校任教。

三、努力营造技能人才发展优质环境。持续加强对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鼓励企业在科研攻关、技术创新等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中,听取高技能人才意见。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分类目录,经认定后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支持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持续加大优秀技能人才宣扬激励,分级开展的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境内外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选树优秀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加大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和宣扬,使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成为时代风尚。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持续做好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有力技能人才保障。也希望您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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