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适老模式无障碍阅读
首页>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法定信息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信息 >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 建议答复
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4〕50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62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措施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以工代训政策出台背景及历史沿革

20199月,我省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的通知》(豫政办201950),明确提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和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20206月,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我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出台《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43号),启动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同年8月,我省出台《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百日攻坚活动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55号),提出完成95万人以工代训补贴、40万人次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40万人次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20万人创业培训、3万人以上新签约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200家以上单位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亿元以上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出。全面开展以工代训20213月,在疫情防控新常态背景下,出台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效能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55号),文件明确务实开展以工代训,豫政办﹝201950文件明确的原有以工代训政策继续执行。专账资金结余较多、能有效保障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年度补贴支出的市(县、区),可继续落实豫人社办﹝202043号中明确的创新政策措施中的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以工代训”“困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补贴月数由各地统筹决定,实施期至20211231日。

综上,我省以工代训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存在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目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援企、稳岗、扩就业、保民生并举,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大力实施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努力保持全省就业局势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我省以工代训政策落实情况

)强化工作机制,形成协同推进大格局。充分发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的作用,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协调民政等6部门出台职业技能提升方案、分解培训任务。把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纳入稳就业、保民生大盘子统筹推进,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省人社厅主要负责同志每一旬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排名靠后的3个市县逐一电话督导人社部门负责人。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实行厅级领导“332”责任制,即每名厅领导分包3个市、对接服务3家以上规模企业、实地调研不少于2次,市县也参照省厅做法压实各级领导责任。各市县人社部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会商、协调各方,形成多路并进、协同推进大格局。

(二)狠抓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拓展以工代训补贴范围。河南省把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列入人社系统年度工作调度,实行目标考核。以畅通全链条绿色通道为突破点,对申请开展联合培养的实行即时受理、即时审核,审核通过顶格预拨50%的补贴资金。明确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普通技工学校年内完成新型学徒制培训分别不少于500人、300人、100人的培训任务。对产业发展急需的职业和工种,培养规模不受目标限制。河南省人社厅还通过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拓展以工代训补贴范围,创新政策措施,将308家企业培训中心纳入年度目录清单管理,对企业建设高技能人才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的,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的补贴;建立企业职工职业生涯全过程、全链条补贴政策体系,单人次培训补贴可达6000元。2019年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备案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6316人,完成全年任务131.58%,总量居全国第一,拨付补贴资金6179.05万元。2020年全年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次数46665人,完成全年任务155%,拨付补贴资金12020.23万元。20214月底全年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人次数6197人,补贴资金1379.90万元。

(三)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策直达最后一公里加强与财政部门协调,建立补贴资金直达企业的工作机制,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拨付速度,破解资金支付滞后难题,为专账资金拨付保驾护航。同时在省、市、县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官网,设立河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栏,建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重要政策发布制度,召开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新闻通气会、参加政府在线平台访谈、加强与新媒体合作,开展政策宣传。发挥基层各类服务平台作用,在公共服务机构、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放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宣传手册,张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宣传画,进行政策解读。利用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月等节点,采取印制宣传画、口袋书,投入公益广告视频等方式,遴选一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推进好的市县(或乡镇)、企业、培训机构以及高技能人才典型,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工作推进良好氛围,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我省当前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有关情况

河南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20216月,省委省政府作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10月,我省出台《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2129号),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文件提出:支持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产业学院、网络学习平台;强力推动企业职工全员培训。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提升职工技能水平,逐步实现全员持证,并按规定予以补贴。

20223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文件明确: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人、中级工1600/人、高级工 2000/人、技师4000/人、高级技师5000/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700/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人补贴;企业新录用人员参加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岗前集中培训24个学时以上的,给予企业每人300元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实际支出低于5000元的,据实申请补贴。财政部门按规定向列入新型学徒制培训计划的企业 预支不超过50%的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企业申请剩余补 贴资金。对未按照计划完成培训任务的不予补贴,并收回预支的补贴资金;企业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参加纳入政府补贴培训评价机构清单管理的机构组织的,与本人岗位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脱产培训,集中时间在24个学时以上且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每满8个学时给予200元一次性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由企业组织培训的, 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企业;职工自主参加培训的,补贴资金直接补贴给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理论十实训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采取线上理论教学的(理论学时占比不超过培训总学时的40%),劳动者线上学习积分视同线下理论学分,不再单独给予线上培训补贴,根据劳动者实训结束获取证书情况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四、企业参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及享受补贴政策的有关建议

企业参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主要有以下方式:一是企业可组织职工按规定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根据培训、取证等情况,领取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补贴;二是具备条件(主要指有培训中心、培训师资、培训设备、培训计划等)的企业可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纳入年度补贴性培训目录清单申请,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按程序列入年度目录清单后,即可按开班申请、过程监管、结业考核等程序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并按政策享受补贴;三是可以按规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职业培训中心、产业学院、网络学习平台等开展职业培训;四是可以按规定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五是企业可组织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高技能人才金蓝领技能提升培训;六是对用工达到一定规模,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备案为用人单位类或社评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按规定对本企业职工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等级评价;七是企业可根据发展情况和需要,按规定申报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获得财政资金补贴;八是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九是企业可主动对接人社部门在当地三包三联工作干部,帮助解决日常企业发展问题。

感谢您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一如既往关注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2024628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