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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建议 
标  题: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建提 〔2024〕47号
失效时间: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满足中小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意见,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建设,紧盯“7+28+N”产业链(群),实施十大培训专项行动,遴选十大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和100个区域级人力资源品牌,大规模培养培训新质生产力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急需紧缺的中高级技能人才、大国工匠,持续推动技能人才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省人社厅作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积极会同工信、科技、教育等35家部门,围绕壮大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持续大规模开展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取证,加大中小企业发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完善政策体系

相继出台《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企业职工技能定级晋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推动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工作的通知》等,对加强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作出明确。

二、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

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支持用工达到一定规模、行业认可度高的企业备案评价机构,面向本企业职工开展评价。加大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技能等级评价力度,实现应评尽评、应取证尽取证。支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积极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评价,为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服务。目前全省已备案可开展各类技能等级评价机构5239家,其中用人单位评价机构4133家,社评组织594家,院校评价机构512家。

三、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不断夯实培训基础,推动全省技工院校精准对接产业就业需求,加大急需紧缺职业教育培训,促进高质量就业。创新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计划,支持技师学院优先在重点产业头部企业设立产业学院,扩大招生规模,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施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省级遴选认定了25个省级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和232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全面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在项目审批、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

每年在全省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对全省1.5万户企业人工成本情况和企业职工薪酬情况进行调查。在对各岗位技能人员全面开展薪酬调查基础上,深入挖掘调查数据价值,及时汇总分析,每年向社会发布300个技能人才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为中小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薪酬水平提供数据支撑,为技能人才合理选择职业发展路径提供参考,引导劳动力市场合理有序流动。

五、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

成立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小组,统筹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高校、科研院所和人力资源机构力量,强化技能价值导向,推动全省各类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职业上升通道,引导企业对高级技能人才探索使用协议工资、项目分红、股权激励等措施,激励高级技能人才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指示批示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建设技能河南,推进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全省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聚焦7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28条重点产业链发展,稳规模优结构增实效,强化培训评价结构与产业转型升级匹配,提升人力资源质量和利用效率,以技能培训、技能就业、技能增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指导企业开展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特别优秀且有重大贡献的高级技师可按规定晋升特级技师或首席技师,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可破格直接晋升。企业聘用的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相关待遇,优先支持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感谢您对技能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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