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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男性陪产假的提案》收悉,经会同省财政厅、省妇联、省税务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各类生育支持政策的落实,积极引导社会各类用人单位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男性更多的参与到家庭育儿活动中来,努力降低生育成本,切实提高育龄夫妇的生育意愿。
一、积极做好育儿照护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
目前,国家在支持婴幼儿照护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2022年出台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规定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我省税务部门积极推动此项政策的落实,在婚姻登记窗口、医院妇产科与儿科、妇幼护理及家政服务机构、社区等单位,聚焦新婚、备孕、孕产期以及婴幼儿照护等群体,强化宣传辅导,确保国家优化生育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落地落实。
(一)宣传“广覆盖”,全面培训辅导。个税汇算清缴期内,全省税务系统借助各类税法宣传活动,将宣传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政策与新的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相结合,点对点、面对面、线连线地辅导纳税人用好个税APP和扣缴客户端。通过办税服务厅张贴公告、电子屏滚动播放、税务网站发布政策和动画视频、12366热线服务、纳税人学堂在线讲解、微信及QQ非接触式宣传、座谈培训、视频解读、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宣讲7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热点问题解答、“五步走”填报步骤等内容。
(二)用好“大数据”,锁定扣除主体。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新政策受众人群分布情况,锁定26岁至40岁人群为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重点辅导人群。组织开展“全覆盖”精准辅导,多种形式主动送政策上门,实现政策宣传无遗漏。把为产妇提供医疗服务的妇幼保健院及月子中心等作为“既定人群”重点宣传区域,加强政策宣传和手机APP填报指导,让扣除政策精准直达有娃家庭;把为孕妇提供产检服务的医院作为“潜在人群”重点宣传场所,“精、细、准”开展政策辅导与宣讲,努力实现政策落实“加速度”和税收服务“零距离”,通过个人所得税惠民政策有效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负担,努力实现新政策“最大面积、更为精准”全覆盖。
(三)监控“风险点”,防范负面舆情。为做好突发事件监控和问题响应,及时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疑难问题,税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密切关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填报情况,重点关注辖区内填报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其他证件的纳税人数量,对填报数据出现批量错误或虚假填报的,及时提醒纳税人修改纠正,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您提到对于“积极落实陪产假政策单位,各级政府可以给予税收减免、补贴等激励措施”,这对我们有非常强的启发意义,但是我国税收政策立法权的高度集中,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税务部门只能在授权范围内出台相关税收政策。省以下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好国家现行税收政策,没有制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权限。下一步我们将把您的建议作为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调研,适时向税务总局提出政策建议。
二、加强家庭教育服务工作
近年来,各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积极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以服务家庭、服务社会为原则,持续探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效途径,优化孩子健康成长环境。
(一)加强顶层设计,规范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妇联等11部门共同出台《河南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我省近五年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策略措施,进一步指导推进我省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成立河南省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家庭教育行业标准、职业培训准入机制和培训机构认证标准等研究,全面、立体的培养高素质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从源头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师人才队伍标准,推进我省家庭教育加速迈向规范化。
(二)推动法进万家,持续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省妇联、教育等部门持续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积极向省人大建议,推进我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进程。印制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海报、宣传册发放全省,组织1200余名宣讲骨干深入城乡社区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广大家长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指导家长、尤其是父亲更多参与到子女教育中来,尊重孩子身心发展规律,帮助形成美好心灵和健康人格。
(三)加强协同合作,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见实效。省教育、妇联等部门印发《河南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学校实施方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进学校,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育人理念和成才标准,掌握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组织家庭教育专家依托家校协同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和家教实践活动;录制精品课堂,通过互联网、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广泛传播,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教知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推动立法进程。持续培育壮大家庭教育工作专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深入推进“家庭教育暖心公益行动”,倡导“相互陪伴,共同成长”的亲子理念,引导父亲把精力更多投入到子女教育中来。
三、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近年来,我们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重点打击违反工时、休息休假相关违法情况,积极维护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畅通维权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更新公布省、市、县三级212个投诉举报电话,并适时对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情况、首问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优化运行各类线上线索反映平台,及时接收劳动者维权诉求,实现“一点投诉、全网联动”,打通劳动者维权“最先一公里”。
二是强化信用监管。持续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2021年至今,全省人社部门共对9382家企业进行了诚信等级评价,其中A级4191家,B级4745家,C级446家;为200余家企业出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认证书,提供信用服务。
三是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在全省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查风险、强协商、保支付、促和谐”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对易发生劳动违法违规事项进行重点监察,依法查处出现违规违法问题的单位,进一步提升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
四是依法高效办理案件。对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实行台账管理,问题不解决不销账。从重从快查处了一批人社部转办、“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领导批示、媒体反映的案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落实男性陪产假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有极大的启发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适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我省男性陪产假更好落实,努力推动营造育儿友好型社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支持!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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