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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强全周期人才评价和服务保障新高地的提案”收悉。根据办理分工,您的提案由我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和省教育厅办理,经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产学研用组织模式,不断完善我省引人、用人、育人激励政策,持续推动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工作,各项制度法规、平台建设、项目扶持等政策逐步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氛围更加厚重。
一、深化改革创新,完善成果转化政策机制。
(一)完善转化政策、强力推进。修订、发布了《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条例》《关于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意见》《河南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办法(施行)〉的通知》等法规政策,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联合印发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和单列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初步构建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体系。遴选18家高校院所作为试点,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和单列管理试点改革,有力推动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各试点单位累计赋权1500余项,转化成果1100余项,转化合同金额达3.3亿元,牵引带动试点单位签订技术合同近7000项,合同总额达到41.6亿元。遴选了仕佳光子“高速数据中心光互连芯片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等10个技术创新及产业化水平高、转化模式可推广性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优秀典型案例,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和宣传,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效模式在全省推广应用。
(二)贯通转化链条,强化平台支撑。以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关键环节支撑能力为抓手,布局建设了一批链条贯通、功能互补、多层次、高能级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载体,推动实现“研发-中试-产业化”全链条无缝衔接。布局建设21家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首批10家示范区承担成果转移转化项目200余项,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29亿元,同比增长超3倍。培育建设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88家,2023年,示范机构组织成果推广、培训活动2700余次,挖掘技术需求2万余项,服务企业1.6万多家,促成合同成交额达111亿元。备案新型研发机构141家,产生有效发明专利超过3500件,服务企业1.2万家。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云服务平台,畅通成果供需精准对接渠道,目前已入库成果6.4万余项,促成供需对接7600余项。
(三)推进要素融合,提升服务效能。以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机制,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桥梁,促进技术要素与人才、资金、产业等要素融合,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效能。搭建成果对接桥梁,联合新乡、洛阳、漯河、南阳等市,连续举办六届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承办多场科技部火炬成果直通车、知名高校院所走进河南等系列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活动,签约产学研合作项目300余项,签约金额超千亿元,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需求常态化精准对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院所和企业设立成果转移转化专门机构,引育专业人才队伍,近三年举办培训班150余期,目前全省技术经纪人达到5000人左右。强化财政资金引导,发挥中央引导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近两年,实施成果转移转化项目296项,带动投融资6.61亿元,促进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76.27亿元,培育在孵企业193家,支持高企、科小达527家。
二、健全人才评价制度,发挥好“指挥棒”作用。
(一)破四唯、立新标,树立全新人才评价导向。一是立足“破四唯”,提高评价科学性。修订完善27个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新的评价标准注重考察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打破学历、资历、论文、奖项等条件限制,推行代表作评价。新修订的自然科研(含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标准分类分层对从事基础研究人员,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人员以及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人员制定评价标准,使评价更加精准科学。二是着眼“立新标”,发挥评价导向性。注重政治引领,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对医护人员注重考察医德,对教师队伍突出强调师风,对科研人员倡导科学精神。探索推行代表作制度,丰富代表作形式,引导教师上讲台、医生到临床、工程师到厂房车间、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推动评价标准与岗位职责紧密衔接。三是改变“一刀切”,体现评价需求性。结合河南实际和行业发展需要,在原有27个系列内新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干部学院教师、工程系列网信专业等3个专业职称评审标准,出台有关通知规范了盲人医疗按摩专业职称申报流程和新文艺群体职称申报渠道等有关问题,为我省相关专业人才职称晋升开辟了新的通道,填补了相关领域职称评审的空白。
(二)抓两端、带中间,畅通各类人才发展通道。一是促进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快速成长。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建立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促进优秀青年专技人才脱颖而出。二是激励基层一线人才安心工作,服务基层。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举措》中,加大对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政策倾斜力度,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三是保障民营企业人才一视同仁,助推发展。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通过畅通职称申报渠道、科学制定评审标准、健全职称评审组织、创新职称评审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助力我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四是畅通技能人才贯通渠道,壮大队伍。打破学历、资历、年龄、比例等限制,为业绩显著、贡献重大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实现与职称全层级互认互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
(三)优服务、强监管,营造人才评价良好环境。一是科学下放,有序承接。持续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在全省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评审的基础上,持续向有意愿的省辖市、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试点下放职称自主评审权限,推动用人单位培养人、使用人的主观能动性。二是权责一致,强化监管。印发《河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河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职称评审的全流程全链条监督管理,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评价环境。三是信息引领,优化服务。坚持“数据多跑腿,人才少跑路”的理念,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对职称系统功能与操作流程优化升级,实行诚信承诺制,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实现职称评审全流程标准化申报,同时做好信息化数据统计,加大历史数据归集力度,提升信息数据服务效能。印发《关于全省职称互认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实现全省职称互认互通。
三、全周期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优化人才工作服务保障。认真落实我省“1+20”一揽子人才政策,强化全周期、全链条、全方位服务理念,推动人才服务保障从“前端政策”延伸到“后续服务”转变。印发的《吸引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来豫留豫工作行动方案》《潜力人才筑基行动实施方案》《河南省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实施细则》《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更是对标人才工作发达地区工作理念和政策措施,聚焦我省人才政策吸引力不够强、人才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从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方面对现有人才政策进行系统升级、全面优化,形成涵盖各领域、全周期的人才政策闭环链条。围绕政策制度供给“最先一公里”和政策服务落实“最后一公里”两头发力,聚力营造一流人才生态,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科技人才活力对“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个性化服务,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本土顶尖人才入选院士“零突破”。在评价机制上突出以创新质量与实际贡献为主的人才评价导向,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持续推进科研人员分类评价改革,最大限度激发高校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二)推动平台对接,提升协同创新能力。以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广泛开展“优势平台走进企业活动”,推动优秀科研成果向企业推介,企业技术需求向高校出题,加强平台与企业的对接融合。十年来,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持续实施协同创新计划,省财政累计投入近8亿元,建设了9个国家级(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46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各高校也培育建设了120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构建了国家、省、校三级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体系。
(三)加强协同联动,搭建产学研对接平台。为深化高校与企业产学研合作,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建立了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调度工作会议,加强沟通,推进落实。三部门联合举办2022年河南省产学研合作对接大会,组织和遴选省内规上工业企业和高校对接签约。省教育厅、省科技厅、新乡市政府联合举办了六届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博览会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论坛,搭建校企交流沟通平台,促进产学研用全链条深度融合。
(四)推动校企共建,提高合作研发活力。为有针对性地推动全省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2022年4月,省教育厅下发《关于推动高校与规上工业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通知》,按照“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创建高校、应用型本科、高职高专四类,分别明确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的任务目标、工作进度和建设要求。目前,高校与规上企业共建研发中心达到1503家。
(五)按需开展服务,进一步优化人才保障能力。
常态化开展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价工作。采取“随时申报、定期认定”的方式开展认定工作,突出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导向,从岗位职责、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学术道德、科学精神等多方面综合、全面评价人才。经认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可享受奖励补贴、薪酬待遇、税收优惠、医疗社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支持政策和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工作,建立更加紧密、高效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全周期人才评价体制创新,不拘一格评价人才、使用人才。一是加强创新资源集成。围绕河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科技创新需求,对平台、人才、资金等关键创新资源系统布局,为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夯实根基。深化与国内外先进发达地区交流合作,聚焦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布局一批高端创新平台,构建多元化成果转移转化资金投入机制。二是加强科技项目拉动。聚焦我省“7+28+N”产业链群培育,完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转化绩效为目标的科技项目立项组织机制,围绕全省产业布局,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专项。三是加强“产学研用”融通创新。推动科研院所、高校科技资源向企业开放,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畅通科技成果从校园走进企业、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从论文著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渠道。四是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同行评价机制,不断提高职称评审的业内和社会认可度。落实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特殊人才给予特殊政策、特殊支持,并严把评审入口关、质量关。持续推动职称评审权的下放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发挥用人主体作用。授权国家实验室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支持科创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推荐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直接评定职称,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更加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畅通境外人才评价渠道,探索建立境外职业资格单项认可清单,为境外人才提供高效、优质的评审服务。加强新质生产力发展对应专业人才评价开发与研究工作,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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