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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其他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年07月12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7月15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函 〔2024〕140号
失效时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水利局,厅属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水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相关部署落到实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全水利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县(处)级(含)以下单位(部门)、有关水利社会组织、基层组织。

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全水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水利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的县(处)级(含)以下在职干部职工。

劳动模范推荐范围:全水利系统企业在职职工。

推荐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不能集中在同一单位。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集体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享受待遇的个人,原则上不参加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

国家分配给我省推荐名额为先进集体4个,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12个。结合全省水利工作实际,各单位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

二、推荐条件

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此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

1.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等方面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2.领导班子团结有力、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职工队伍拼搏进取、奋发有为、甘于奉献,在推动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资源优化配置、江河湖泊生态保护治理能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3.坚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团结协作;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社会形象良好。

4.坚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狠抓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近5年来单位班子成员未发生违纪违法等问题,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热爱水利事业,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连续从事水利工作5年以上,工作中尽职尽责、主动担当,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

2.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利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工作能力强,在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明显,取得突出成绩,得到广泛赞誉。

3.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违纪违法行为,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声誉。

三、推荐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等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评选工作质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所在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内三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所在单位公示、集体研究决定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并于726日前将初审推荐报告(包括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推荐意见、公示情况等、《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2、《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见附件 3、《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初审推荐登记表》(见附件4)报河南省推荐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评选办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等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推荐对象后报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部评选办

(二)初审。评选办对省评选拟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将拟推荐对象报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后,反馈省评选

(三)征求意见、考察。省评选采取适当方式深入考察了解推荐对象,就本地区推荐对象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

就推荐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就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审计等部门意见。

式推荐。在征求意见、考察基础上,省评选组织对正式推荐对象在省级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评选办

(五)复审。评选办对正式推荐对象进行复审,视情派出考察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实地考察,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报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国范围内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六)表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联合印发表彰决定。

所有推荐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主要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顺、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不超过1500字。纸质材料用 A4纸打印,一式5份,电子版材料均刻录成光盘附送。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5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并附照片电子版。照片应为白色背景,头部须占照片面积一半以上,文件大小50-500KB之间,JPG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中文姓名”加“一”加8位数字“出生年月日”,如“张某某一19660101”。

表格电子版可在水利部网站(www.mwr.gov.cn)下载。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www.mohrss.gov.cn表彰奖励专栏登录,可通过网站查看使用说明书。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水利基层和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工作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的集体和个人倾斜。副厅级和相当于副厅级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先进工作者评选中,县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总数的20%以内。在事业单位担任处级领导职务、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教学一线工作、作出突出贡献者可按科研人员参评。

(二)严把评选标准质量关。切实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按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开展推荐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实绩导向,以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主要衡量标准。突出群众公认,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各推荐单位要严密组织,对推荐工作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起责任。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各推荐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确保公平推选,杜绝暗箱操作。对在推荐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并取消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对于已授予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的表彰对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行为,将撤销其所获称号,收回奖牌、奖章、证书,退回奖金,并撤销享受相关待遇。

五、组织领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联合成立河南省推荐评选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利厅人事处,负责此次推荐评选的具体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评选表彰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切实发挥表彰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为保证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推荐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推荐评选工作,并于716日前将推荐评选工作联系表(见附件9)报送省评选办。

六、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和证书;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分别授予“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水利系统劳动模范”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并发放一次性奖金,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七、联系方式

(一)水利厅人事处

人:徐国赞、王宇超

话:0371-65571133  65571655

真:0371-65571655

电子邮箱:hnssltrsc@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0

邮政编码:450003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任免与表彰奖励处

人:周松钦 王晴

话:0371-69690113

 

附件:1.河南省推荐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初审推荐登记表

4.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初审推荐登记表

5.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6.全国水利系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审批表

7.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8.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9.推荐评选工作联系表

10.推荐评选工作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水利厅

202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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