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保中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4 号)和《河南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的 意见》(豫人社规〔2021〕6号),从2023年1月1日将我省城乡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标准提高120元,即从1356元提高至1476 元。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将提高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落实到位。
2023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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