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省失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对200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进行修订。我们在深入调研、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邮寄至:郑州市金水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邮编450018),并在信封上注明“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发至:0371—69690156; 3.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nsrstsybx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7日。 附件:《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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