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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主题分类: 工伤保险 
标  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8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09日
发文字号:  豫人社办函 〔2023〕111号
失效时间: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增补河南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中心省直工伤保险统筹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考察,决定增补郑州市中心医院、郑州颐和医院、平顶山市中医医院、平顶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焦作市第二人民医院为河南省省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河南三博脑科医院为河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转诊机构。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选择签订服务协议。

 

 

2023年8月8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工伤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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