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人社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精神,省人社厅、省科学院共同修订了《河南省自然科研系列(含实验)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7月11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各有关单位修改意见及建议,公示期一个月。在公示期内,共收到修改意见13条,采纳2条,分别为“明确规程和规范为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程、规范”和“增加成果转化收益,并明确金额”。其他不予采纳。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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