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1日至8月21月,在厅门户网站对《河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公证员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修改意见3条,采纳情况如下:
一、副高、正高评审条件中采纳了“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账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可以作为业绩条件的要求。
二、评审条件中采纳了申报高级职称增加办理案件的数量的要求。
三、采纳了申报条件中学历破格的相关要求。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10月12日